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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从犯如何判刑

来源:欧得旅游网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从犯的定罪量刑,不能错误的认为,只是需要比照主犯的处理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而必须依照刑法的规定,对从犯在犯罪过程中所犯罪行,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一、量刑标准不一样怎么办

1、主犯的量刑

根据犯罪行为所具有的事实情况应当归属的法定刑幅度,依照刑责相一致的原则确定主犯的刑种或刑期,不应从重处罚。

2、从犯的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如果主犯有其他从轻、减轻的量刑情节存在,其宣告刑可能与从犯一样,甚至更轻。

(2)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如果主犯犯有数罪,从犯犯一罪,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犯的一罪处罚。

(3)在主犯是连续犯的情况下,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同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及主犯对比应处的刑罚来进行处罚。主犯单独作案的犯罪事实及应处的刑罚,应被排除在比照的范围之外。例如主犯与从犯共同盗窃,之后主犯又单独连续实施了多次盗窃的,从犯应比照的是主犯与其实施共同盗窃应受的刑罚。

3、一案有多个主犯或者多个从犯的,主犯或从犯之间的量刑应当按所起作用大小、主观恶性深浅区别对待。如对所起作用大、主观恶性深的主犯量刑应该重,对所起作用小、主观恶性浅的主犯则应轻一些。对从犯-亦然。

二、共同犯罪中该怎么判定责任

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分类,是确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1、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2、从犯及其刑事责任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被胁迫参加犯罪。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4、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按照刑法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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