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变更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必须在合同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双方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履行的,劳动合同无变更;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同意;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商后,劳动合同双方就劳动合同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协议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变更协议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