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时,另一方想离婚,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解决离婚事宜:
1、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直接提起离婚诉讼,由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在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人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不明生死。
一、对方失踪了怎么去向起诉离婚
对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配偶可以先向申请宣告失踪再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
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管辖。
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会判决不准离婚。
二、一方失踪多长时间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婚姻
夫妻一方失联,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
(一)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
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效力等同于自然死亡,夫妻关系自然解除。
(二)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三)先走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再去进行诉讼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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