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建设工程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起到规定的期限,小区道路为一年。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保修期限是指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日期起到以下规定的期限:
(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三年;
(二)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六个月;
(三)建筑物的供热及供冷为一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四)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一年;
(五)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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