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物业在下面情况下有管理责任:1,车辆停放处在监控区域内,但由于监控功能性问题导致司法机关物业确认的;2,车辆停放处在门岗或车场岗视线范围内的。车辆停放处未处在监控或门岗、车场岗视线内的,物业公司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会规定,物业保安只是协调秩序等,不负责车辆管理、丢失、损坏及看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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