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么?

结婚半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退么?

来源:欧得旅游网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人民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即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其中上面所说的第2种和第3种情形是以离婚为前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