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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发生纠纷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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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自留地本质上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我国规章: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章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另一方面,尚不具备受理该案的条件。受理类似案件应当实行“裁决前置”。双方对土地使用权有权属争议,应当先协商来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则必须向当地申请处置,而不能直接向提起诉讼。只有在作出处置决定之后,仍然对处置决定不服,才能向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章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章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章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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