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人合并,是指法人在组织上变更的一种。由两个以上的法人合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来的法人失去权利能力和民事主体资格。法人发生合并,它的权利义务,除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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