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如何监管

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如何监管

来源:欧得旅游网

刑事诉讼法第255条规定,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人民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抄送人民。人民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最高人民《规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定。人民发现监狱、看守所、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执法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1)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2)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或者对于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没有省级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开具的证明文件的;

(3)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没有同时将书面意见副本抄送人民的;

(4)罪犯被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未依法交付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实行社区矫正的;

(5)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没有依法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6)发现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或者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严重违反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应当收监执行而未及时收监执行或者未提出收监执行建议的;

(7)人民决定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收监执行,并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机关、监狱、看守所后,监狱、看守所未及时收监执行的;

(8)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以及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罪犯,监狱、看守所未建议人民将其监外执行期间、脱逃期间不计人执行刑期或者对罪犯执行刑期计算的建议违法、不当的;

(9)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期届满,未及时办理释放手续的;

(10)其他违法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