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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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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

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准保外就医: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无期徒刑罪犯在无期徒刑执行期间的;

2、罪行严重、很大的;

3、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三)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

1、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而刑期未满期的;

2、骗取保外就医的;

3、以自伤、自残、欺骗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办理保外就医后并不就医的;

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不向机关报到的;

7、违法犯罪的。

(四)保外就医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计入执行刑期:

1、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

2、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3、未经机关批准擅自外出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一、什么情况可以保外就医

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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