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末入职社保要当月缴纳。具体如下:
1、员工入职当日起,公司必须给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2、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3、因此,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即为企业的职工,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费,且在员工为企业职工时间内均应缴交社保;
4、不管员工是月末入职或月初离职,当月都应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哪怕员工在职一天,公司都要为职工缴纳社保。
公司给员工做社保减员的赔偿:
1、现在员工的维权意识比较强,对社保在意的员工也许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公司不仅要为员工补缴社保,还要缴纳由此产生的滞纳金;
2、如果员工在离职当月的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公司由于当月没给员工缴纳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3、如果员工在离职当月发生门急诊、住院费用,那么本由医保基金支付的,会转由公司承担。
企业合理减负的解决方法:
1、公司可以和员工协商,建议把尽量把新员工的入职时间安排在月初或者每月15日之前。遇到员工一定要求月底入职的情形,人事工作人员需要和员工把实际情况说清楚;
2、如果员工个人主动提出离职,建议用人单位协调员工在月末离职。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员工个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有一个月的离职交接期,原则上员工在30天后离职。但实际上交接工作也用不上30天。所以,企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妥善安排工作的交接进度。尽量让员工在月底完成工作交接。
综上所述,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千万不要因小失大,为了节约一个员工一个月的社保成本,而使公司声誉受到影响,或者面临数量高额的赔偿。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内容不能与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肯定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