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的户口不在老家,一般不可以对房屋申请确权,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后的土地会由村里收回重新分配发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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