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次要责任需要判刑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当事人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按责任的比例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开车致人死亡钱赔了还要判刑吗
1、首先一点,并不是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就一定会判刑。如果驾驶车辆有违章行为,致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负全责或者同等责任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反之,如果只一人死亡,但承担的是同等责任或者无责的话,就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2、所以说,只要不对事故承担全责或主要责任,死亡一人即使不赔钱也不会被判刑的。
3、如果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即使赔钱,也不一定不判刑。因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并不是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只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已。
4、所以,赔钱与判刑之间没有必然关联。不该判的,不赔钱也不判,该判的,赔了钱还是会判,只不过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已。
三、判刑后是异地服刑吗
判刑之后不是在异地服刑的。因为刑事案件的管辖是以犯罪地为主、住所地为辅的制度。一般是犯罪地法院审判之后,由当地派出所已送附近监狱执行。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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