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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撞人如何赔偿

来源:欧得旅游网

酒驾撞人需赔偿受害人医疗费、交通费等治疗费用,造成残疾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需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醉酒驾驶标准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0毫克,>20毫克每100毫升也属酒驾。醉酒驾驶造成伤亡按后果定罪量刑,重大事故致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或恶劣情节可判3-7年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行为可处拘役和罚金。

法律分析

一、酒驾撞人怎么赔偿

肇事者酒驾撞人的,应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怎样属于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的认定如下:

1.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

2.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每100毫升的,就是达到了酒驾的行为;

3.认定驾驶人员酒驾的情况可以从血液中酒精含量来处理。

三、醉酒驾驶造成人员伤亡怎么判刑

应当按照造成的后果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结语

醉酒驾驶造成的人身损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肇事者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受害人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若造成受害人死亡,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每100毫升。醉酒驾驶造成人员伤亡的刑罚根据后果定罪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情节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醉酒驾驶还可能受到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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