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用地的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 的要求。如果该建设用地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