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形下定立的;遗嘱是伪造的;遗嘱被篡改的;见证人不适格;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遗嘱人不是遗嘱中所约定遗产的所有权人。
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
遗嘱无效的十六种情形主要是分为四大类,其分别为:
1、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客体不符合条件;
3、主观上具有瑕疵使得遗嘱无效;
4、客观上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
遗嘱无效的情形: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放弃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当然,严格来说,这3种情况应是遗嘱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我们看到这3种情况和遗嘱无效的法律后果一样,在这里也把它归类于遗嘱无效。
(4)遗嘱内容涉及到被处分过或无权处分的财产。
(5)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
(6)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7)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8)立遗嘱人表明对财产的处理办法,但却在去世前,未清偿立遗嘱人的全部债务,那么,其遗产在清偿全部债务后,有可能变成了负资产,这种情况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却继承不到任何财物,那么,这份遗嘱就是事实上的无效遗嘱。
(9)遗嘱的内容含糊不清或自相矛盾,或者遗嘱所附的条件根本不可能实现,这种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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