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警周六周日处理事故。交警属于特殊部门,应当随时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因为事故发生时间是不一定的,一旦发生相关交通事故,就应当有交警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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