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改名的安置房是能进行买卖交易的。但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能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