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外债的,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中进行处理。因债务可以视作负面的财产也应当一并进行分割,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应当由个人进行承担。协议离婚的,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有一方独自承担或者双方按比例进行承担都是可以的。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会根据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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