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认定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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