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各岗位人员职责
行政人员工作要求
1.要求教职员工做到的班子成员无条件做到。
2.各行政要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3.幼教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于自己分管的幼儿园,凡属学期或全年的整体工作安排,日常重要的或全园性的活动,决策都要向中心主任请示,并经中心主任同意。
4.涉及到经费开支的须事先打书面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方可按规定渠道购买。
5.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的工作情况、结果以及工作中的困难,存在问题等要及时向中心主任汇报,便于中心主任了解情况,妥善解决。
6.中心内或各幼儿园中发生重大事故要根据应急预案及时、慎重处理,并汇报中心主任,不得隐瞒。必要时由集体商量解决。
7.各领导班子成员既要独立创新地开展工作,勇于承担责任,又要自觉遵守请示汇报制度,不专权、越权,如因违反制度而造成工作上严重失误或损失的,要追究其个人责任。
8.各领导班子成员要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要有主人翁意识,考虑问题要从整个幼教中心的发展出发。
9.每位领导要履行中心主任下达的任务,自觉主动地安排好周工作和月工作计划,记好工作台帐,重要活动要形成书面材料,并积累好相关资料。
10.各行政人员聘任期为一年,行政领导成员期末或年终要接受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聘任。
幼教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等上级的决议,主持召开有关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2.负责幼教中心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各种规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安排工作,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指导工作。
3.主持召开幼教中心各种会议,报告工作,研究决定党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形成决议,组织贯彻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4.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
5.加强对所属各园园长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各园人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
6.完成上级行政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布置、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幼教中心园长(副园长)岗位职责
1.园长接受幼教中心聘任,是幼教中心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负责本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本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园内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家教指导、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及时传达中心各项会议精神与决议,根据幼教中心发展、管理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育人质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3.带领和组织全园教职工定期开展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和教研、科研活动及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更新他们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改革能力。
4.全面关心幼儿,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作息时间,加强一日常规管理,定期深入班级第一线,坚持听课,定期抽查教师的备课和班内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教育质量,形成良好的园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