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名称改变后劳动协议是否要重新签订?

公司名称改变后劳动协议是否要重新签订?

来源:欧得旅游网

律师解答:

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