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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营业执照处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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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2.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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