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注册过我行个人掌银或个人网银,可登录上述渠道进行关闭第三方支付。
法律依据: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二十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第五十九条 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账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由发卡银行在申请表、领用合约等契约性文件中事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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