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在中外法制历史上,都曾出现过各不相同的审级制度。中国建国初期曾实行三级三审制。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实施后改为四级两审制,即两审终审制。中国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以上都为地方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四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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