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无关事实不能作为辩护依据。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证人应当就其所知道的事实作证,不得隐瞒、歪曲事实或者陈述无关事实。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规定:辩护人可以依据证人证言对指控事项、定罪事项、量刑事项等提出意见和抗辩。但是,辩护人不得提出无关事实作为辩护依据。
3.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规定:证人证言中的无关事实不得作为辩护的依据。
以上法律规定明确,证人应当就其所知道的事实作证,而辩护人也只能依据证人证言提出意见和抗辩。无关事实并不是证明被告无罪的证据,因此不能作为辩护的依据。
总之,在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中的无关事实不能作为辩护的依据,辩护人应当参考证人证言的相关事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意见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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