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欧得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法43条内容是什么?

交通法43条内容是什么?

来源:欧得旅游网

法律分析: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