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保释人被拘留,需要在保释人的申请和批准下进行更换保证人,保证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释人违反保释条件或者存在其他应当撤销保释的情形,必须立即收回保释。保释金、财产或者人身担保物的保证人在保释被收回后,有权要求更换保释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释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依法作出不予更换保证人的决定:
(一)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二)因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被采取治安强制措施的;
(三)因违反保释义务或者被撤销保释的;
(四)因拒绝履行保证义务被依法强制执行的;
(五)因为被认定为不符合担任保证人条件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给付或者保证担保的财产,担保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担保义务,或者其他情形下,给付或者保证的财产依法可以被查封、扣押、冻结、变卖的,有关机关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等措施。”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保释人违反保释条件或其他应当撤销保释的情形,保证人有权要求更换保释人。同时,更换保释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保证人不能因犯罪等情况被认定为不符合担任保证人条件。如果保证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担保义务,有关机关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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