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被严惩,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刑罚逐年加强,力图遏制拐卖妇女行为。司法实践中,典型案例表明国家高度重视和严厉惩治拐卖妇女犯罪。
法律分析
1、拐卖妇女、儿童的;2、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3、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将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纵览刑法对拐卖妇女行为的定罪与量刑方面的时代变迁,可以观察到,这类犯罪行为的刑罚起点逐年提高,趋于严厉。并加大了对被拐卖妇女产生的买方市场进行刑事处罚的打击力度,并试图遏制拐卖妇女行为的发生。司法实践方面,最高人民发布的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典型案例,以及公布的全国打拐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皆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明确国家对于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高度重视与严厉惩治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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