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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房东要到当地派出所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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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房东要到当地派出所备案,这是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出租人未向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由县(市)或者城市分局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房屋出租需要到派出所备案吗

房屋出租需要到派出所备案,这是出租人的治安责任。出租人未向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由县(市)或者城市分局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

房屋出租是否应在当地派出所报备

房屋出租是应在当地派出所报备。根据法律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房屋出租是否应在当地派出所报备

房屋出租应在当地派出所报备。根据法律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房屋出租怎么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房屋出租是否需要备案

需要在房屋出租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该内容由 王远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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