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离婚的时候房产证上面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由于离婚的时候双方说好房产是归其中一方,那么在离婚手续办妥之后,还需要将房产证的名字给减掉一个。需要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局。
法律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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