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迁纠纷可找调部门解决。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调解处理,调解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可由批准征收房屋的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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