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给的彩礼应为赠与,因为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前,所以视为婚前财产。而且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过,这笔彩礼是同时也不具备返还条件的。需要注意如果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事实上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从而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有这些情况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是会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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