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共同维护双方企业利益,促使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双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廉洁协议:
1、双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政府关于廉洁从业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其他好处费。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不得向乙方提出个人利益要求。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甲方履行责任、义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与乙方就工程建设、采购或其他经济活动项目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透露有关招投标内控信息及企业商业秘密。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项目中为家属和亲友谋利益。 7、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
8、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与本项目无关的费用。
9、乙方不得以洽谈工作、签订经济合同为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行营业性高消费娱乐活动。
10、双方如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应向对方上级领导者或监察部门举报,被举报的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对方进行报复。 双方受理举报的电话号码:XXXXXXXX 甲方: XXXXXXXXXXXX 乙方: 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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