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让干部思想上受教育、作风上有转变,让群众满意、让群众受益,努力使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村级干部、管理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要得到镇、的肯定,在本村群众中威信高、评价好;村两委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工作务实,要按时完成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队伍建设。各村要定期组织学习,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各村党支部每年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会上有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有整改措施,记录要完整,并按照个人汇报、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好民主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加强村级事务管理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村级收入、支出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部收入和支出原始凭证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审批程序由村级财务人员和包村领导一起到镇财政所报账。各村必须坚持每半年由村级监督委员会组织一次民主集中理财活动,并将财务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及时公布。各村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审批制度、债务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劳制度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收支涉及金额过大的事项,必须经三委会同意审批后方可实施,坚决杜绝一言堂,一人说了算。
规范印章管理制度。凡涉及贷款、对外签订合同、承包土地、宅基地审批等重大项目需加盖印章的,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村两委会研究,加盖村党支部、村委会公章方可有效。
执行大事报告制度。为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各类社会矛盾,强化对村级干部和农村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村两委干部的行政行为,实行村级大事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内容为:请示、汇报、追究。“请示”即对可预知的村级事务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镇、先请示后实施,包括村级重大建设事项、经济管理、村级干部管理、村级公共事务管理等方面内容。“汇报”即对事前不可预知的村务情况,必须向镇、汇报,包括自然灾害事件、安全生产事件、村级民
主政治事件、其他各类突发事件等。“追究”即对村级大事请示报告制度实施不力,给村集体、群众利益造成严重损失,或者对我镇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村干部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村干部纪律管理
严肃纪律责任追究。(一)组织纪律。村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要与镇、保持高度一致,服从组织安排和监督,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对于出现1次政令、信息不畅通的给予口头警告,出现2次的给予诫勉谈话,若屡犯者给予停职处理。(二)请假纪律。村干部外出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主任外出3天以内,必须向镇包联领导请假。外出一周以上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三)会议纪律。凡、市及镇、组织的会议,村干部必须准时到会,不得缺席,不得代会,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必须向主要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代会,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不得随意进出,不得在会场内接电话、讲小话、打瞌睡。(四)违纪处理。村干部违纪违规或因工作失误、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将依照党纪、政纪进行严肃查处,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民风管理
树立新风,弘扬正气。一是各村要正确引导群众顾全大
局,支持参与村级建设和发展,鼓励、群众带头勤劳致富,每年评出致富带头人,予以表彰弘扬。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村规民约,依法落实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推进 ,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清运工作。三是积极引导群众自发地反对、阻止破坏村级发展环境、影响罗敷发展大局的人和事,提高罗敷发展形象。
五、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为加快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各村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镇将成立由纪委牵头的督查组,对各村制度健全和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各村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凡执行不力,影响工作或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反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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