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行为,特制定本条例。 二、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1、人力资源部为本条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员工日常管理规范、劳动纪律、消防器材等实施管理和考核。
2、生产部负责对产品质量、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工装夹具,生产现场、盛具等实施管理和考核。 3、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工艺质量管理、技术开发进度、环境体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安全、防火安全设施就监管和考核。
4、各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管理,教育员工遵守本条例,并组织本条例的实施和考核。 四、员工工作条例 1、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1)员工应勤奋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操作水平,按时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A.公司、部门组织培训迟到、早退的,一次扣款30元;B.未请假的,一次扣款50元;C.无故缺席又未在岗位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2)员工应礼貌待人,说话和气。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吵闹。
A.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听劝告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B.在公共场所吵闹,一次扣款100元-200元;不听劝阻的扣款3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3)员工应自觉维护会议纪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私下交谈、高声接电话或打瞌睡。 A.不遵守会议纪律的,一次扣款20元;B.不听劝阻的,一次扣款50元; 4)员工在公司区域内不得流动吸烟或在非吸烟点吸烟。不允许乱扔烟头。
A.在非吸烟点吸烟或流动吸烟的,发现一次扣款200元;B.乱扔烟头的,发现一次扣款50元-100-元;C.在重点部位吸烟的,发现一次扣款200元,并终止劳动合同; 5)员工在公司区域内,不得吵架、打架。
A.员工在公司区域内吵架的,一次扣款100元;不听劝阻的,扣款2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B.员工在公司区域内打架的,罚款200元,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公司或个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费用和民事责任;
6)员工在就餐时应自觉排队,不得将饭菜渣遗留在餐桌上。不乱倒饭菜。
A.用餐不排队的,发现一次除给予批评教育外,并给予20元的扣款。不听劝阻的,扣款50元,
并给予警告;B.乱倒饭菜的,一次扣款20员,并责成清理干净。C.饭菜遗留在餐桌上不清理的,扣款20元,并责成清理干净。
7)公司区域内,不允许穿拖鞋、打赤膊、赤脚。
A.在公司内穿拖鞋的,一次扣款30元;进入生产现场的,扣款50元,并请出生产现场;B.公司内打赤膊、赤脚的,发现一次扣款30元,并责成立即纠正;
8)员工乘坐交通车应相互礼让,依次上车,不断拥挤;不得损坏车上设施;不得乱扔纸屑、瓜果皮等垃圾。车上严禁吸烟;
A.上车拥挤的,发现一次扣款20元;如造成损失,其责任由肇事者承担;B.损坏车上设施的,出照价赔偿外,给予50元扣款;C.车上乱扔纸屑、瓜果皮等垃圾的,扣款20元;D.车上吸烟的,一次扣款50元;
9)未经允许员工宿舍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A.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一次扣款50元,并责成外来人员离开公司;B.留宿外来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200元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并送交机关处理; 10)员工不得私拿公司财物或损坏公司财物。
A.私拿公司财物的,除追回财物外,按财物价值的50%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机关处理;B.损坏公司财物的照价赔偿外,并给予30元-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1)员工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服从车管人员的安排,不得使用公司车辆办私事。
A.不遵守公司用车规定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B.未经允许利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事的,一次扣款100元,并补交用车路途的油料费用;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内酗酒。
A.在公司内酗酒的,一次罚款100元的罚款,不听劝阻的,罚款2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B.酗酒的,一次罚款2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才.如因酗酒造成财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其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13)员工不得损坏、攀折花草树木。
A.损坏花草树木的,扣款30元-50元,并照价赔偿;B.攀折花草树木的,一次扣款20元; 14)公司不允许任何人盗窃、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
A.发现盗窃行为或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的,给予300元-500元的罚款。并移交机关处理; 15)员工带物品出公司时,应主动接受保安检查。
A.员工带物品出公司不主动交保安检查的,一次罚款30元。如属公司财物按偷盗处理;B.如发生拒绝接受检查,保安有权不允放行,扣留所带物品,并给予50元-100元罚款;C.如发生辱骂、
殴打值勤检查人员的,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和承担民事责任,并罚款500元,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送机关处理。 2、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有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才能休假。
A.员工迟到、早退的,一次扣款30元;B.旷工的,一天扣款100元。一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2天以上及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及3天以上的,解除劳动合同;C.请假未批准而未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员工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A.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扣款30元-100元;B.工作时间串岗的,一次扣款30元。如因串岗影响他人工作的,扣款50元-100元;C.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的,扣款100元;D.工作时间打瞌睡的,扣款50元。如因此造成事故的,按相关制度给予处罚;E.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的,扣款50元-100元;F.如工作时间上网、聊天影响工作、生产的,扣款100元-2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必须按规定填写交记录和值班记录。
A.不按规定填写交记录和值班记录的,一次扣款30-元-50元;B.如因此发生事故,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不准私自调班换班或将自己的工作、设备交给他人做或操作。
A.私自调班换班的,双方一次扣款50元;B.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私自将自己的工作或设备交给他人做或操作的,双方一次各扣款100元;B.如因此发生事故的,罚款300元-500元,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30%-60%,并解除劳动合同。C.如属交通事故,其全部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工时台帐。
A.不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工时台帐的,一次扣款50元-300元;所填写的工时无效;B.如伪造虚假工时,一次扣款100元-3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C.负有审核责任的管理人员,在虚假工时记录上签字的,扣款200元,并给予警告; 6)员工不得无故缺勤。
A.无故缺勤或旷工一天的扣款100元;B.一月内连续缺勤或旷工2天或2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缺勤一天扣款100元,累计计算扣款; 7)任何员工不允许私自带人到生产、办公现场参观。
A.员工私自带人参观办公、生产现场的,一次扣款100元-200元;B.不听劝阻的,除给予扣款
200元外,责令其退出公司,并给予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8)工作时间不允许脱离工作岗位。
A.工作时间脱离工作岗位2小时或2小时以上的,扣款100元,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B.如果脱离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按事故责任,损失大小,除给予300-500元的罚款外,并承担其经济损失的10%-50%,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9)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财物干私活。
A.利用公司财物干私活,没收其私活,并给予100元-200元的罚款,并按其材料费、人工费、设备消耗、能源消耗等收取费用;B.情节严重的,除按前款处罚外,并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不得私自利用公司车辆办私事。
A.员工私自利用公司车辆办私事的,罚款100元-200元,并承担用车期间的油耗费、驾驶员的人工费;B.驾驶员没有派车单私自出车的,扣款100元,出车时间按旷工计算,并承担出车期间的油料消耗费用;C.员工私自利用公司车辆办私事或私自出车,如果造成事故,其事故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用车人和驾驶员承担,并解除劳动合同; 11)员工值班时间不允许睡觉,加强巡视。
A.值班时间睡觉的,一次扣款100元;B.因值班时间睡觉发生事故的,罚款200元-500元的罚款,承担经济损失的5%-20%,并解除劳动合同;C.值班时间未按规定巡视、检查造成500元以内(含500元)的财产、设备损失的,扣款100元。造成损失500元以上-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罚款200元,承担经济损失的5%-20%,≧2000元的,罚款300元,承担经济损失的8%-25%,解除劳动合同;
12)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向外泄露公司生产经营或技术开发信息。
A.员工私自向外泄漏公司生产经营或技术开发信息,未造成影响的,由此扣款100元;B.员工私自泄漏公司生产经营或技术开发信息造成影响的,给予500元的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3)员工应坚持秉公办事,严禁营私舞弊、打击报复、包庇违纪事件或人。
A.员工营私舞弊、打击报复、本报违纪事件或人,没有造成后果的,扣款100元-200元;B.员工营私舞弊、打击报复、包庇违纪事件或人,影响恶劣,罚款200元以上500元(含500元)的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 14)员工必须服从管理。
A.员工不服从管理的,一次扣款100元-2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B.员工不服从管理,谩骂职能人员的,罚款2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C.员工不服从管理,殴打职能人员的,除给予500元的罚款外,并承担其经济损失、人身伤害赔偿和民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
15)员工应保证产品质量,不发生质量事故。
A.员工发生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元≦100元的,扣款30元-50元;B.经济损失≧100元≦300元的,扣款50元-1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10%-30%;C.经济损失≧300元≦1000元的,扣款100元-2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30%;D.经济损失≧1000元≦3000元的,扣200元-3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15%-30%;E.经济损失≧3000元的,罚款500元,承担经济损失的10%-20%,并解除劳动合同;G.经济损失低于3000元,但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除按C项罚款外,并解除劳动合同;F.如经调查、分析,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损失是故意行为造成的,不管经济损失多少,视其情节罚款100元-3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16)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都必须按规定做好移交工作。严禁私自将公司文件、资料、设备、工具带出公司。
A.员工离开公司,私自毁掉电脑软件、硬件资料的,扣款200元,并责成恢复。不能恢复的,视其情节,扣款500元-1000元;B.员工离开公司私自将公司文件、资料带出公司的,除责成追回文件、资料外,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文件、资料流失或转交他人使用,追究其法律责任;C.私自将公司设备、工具带出公司,除按价赔偿外,并扣款100元-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7)员工对工作或对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等有意见时,应该按照程序反映,不得影响工作。 A.员工对工作或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规定有意见时,利用停止生产、工作的方式,反映问题的,其影响工作、生产的时间,作为旷工处理,罚款100-3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B.煽动员工停产反映问题的主要责任者,罚款300元,解除劳动合同;C.负有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扣款100元-300元;
18)员工应保质保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A.员工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扣款2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B.员工一月内连续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质量事故,经济损失≧300元或一年内累计发生质量事故5次合次以上,经济损失≧500元的,罚款200元,解除劳动合同; 19)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期间,同时在同行业兼职。
A.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在同行业中兼职的,扣款2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B.如发现在外兼职时,提供了公司技术、资源的,除罚款500元外,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3、工艺质量管理规定
1)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加工。作业指导书放在指定地点。 A.没有按照作业指导书加工的,一次扣款30元。如果造成质量事故,另行处理;B.作业指导书没有放在指定地点的,一次扣款20元;
2)图纸、工艺文件必须保持清洁、完整,破损资料应及时更换。
A.图纸、工艺文件破损没有更换的,一次扣款30元;B.图纸、工艺文件不清洁的,一次扣款20元;
3)图纸、工艺文件需要更改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更改。
A.没有按照规定程序更改图纸、工艺文件,没有造成后果的,一次扣款50元。造成质量事故时,按相关规定处理。B.如果发生随意在图纸、工艺文件上更改,按损坏图纸、工艺文件处理; 4)员工必须执行“首件三检”制度,记录完整、准确确保产品质量。
A.没有执行“首件三检”制或记录不完整,错误的,一次扣款30元;B.由于没有执行“首件三检”制度造成产品报废的,扣款50元-1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15%-3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5)模具、夹具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加油润滑。
A.模具、夹具使用后,未按规定保养的,一次扣款30元,并责成立即纠正;B模具没有加油润滑的,一次扣机长50元;
6)产品加工时,零件、材料与工艺文件要求不相符时,不得投入生产。
A.零件、材料与工艺文件不相符时,没有提出的,一次扣责任人30元;B.如投入生产,但没有造成质量事故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C.如果造成产品报废,视其损失金额,扣款50元-3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15%-3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7)调试、安装模具必须按规定选用垫铁、螺栓等二类工装。
A.未按规定使用垫铁、螺栓等二类工装的,一次扣款20元;B.如果造成设备、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8)新品、试件与工艺文件不一致时,员工必须立即报告。
A.员工发现新品、试件与工艺文件不一致时,没有报告的,一次扣款30元;B.如果发生质量事故,扣款50元-3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15%-3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9)工艺、技术资料不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安排生产。
A.工艺、技术资料不全,擅自安排生产的,一次扣款50元;B.如果,因此造成质量事故,扣款50元-3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15%-3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0)员工不熟悉工艺或技术要求时,应该向生产管理人员提出。
A.不熟悉工艺或技术要求就直接加工生产,没有造成事故损失的,一次扣款30元;B.造成质量事故的,扣款50元-3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15%-3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1)零件装箱入库前,必须按规定打油、抹油。
A.没有按规定打油、抹油的,一次扣款30元;B.如果造成油料泄漏,没有立即擦干净,除责令立即纠正外,并扣款30元;C.如果造成零件锈蚀的,一次扣款50元-200元,并承担返工费用的10%-30%的经济赔偿责任;
12)产品应按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品、在制品、废品分类按区域存放,并挂标识牌。 A.没有按规定区域分类存放的,一次/处,扣款50元;B.如果造成零件混装,一次/处扣款100元-3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15%-30%的赔偿责任。并追究其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13)产品存放状态必须与区域、标识相符。
A.产品存放状态与区域、标识不相符的,一次/处,扣款50元-100元,并追究其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B.如果造成质量事故,扣款100元-3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15%-30%的赔偿责任,追究其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14)质量记录不得随意修改。修改后必须签名。
A.随意修改质量记录的,一次扣款30元;B.质量记录修改后不签名的,一次扣款20元; 15)产品加工中不允许漏工序或漏检。
A.产品加工中漏工序或漏检没有造成影响的,一次扣款50元-200元;B.如果因为漏工序或漏检造成客户投诉的,一次扣款100元-300元;如果造成客户停线的,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6)产品在加工、留转、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发生碰压、损伤。
A.产品在加工、留转、运输过程中,发生碰压、损伤可以修复的,一件扣款20元-50元;B.不可修复的,按零件销售价格的20%-50%赔偿经济损失,并扣款30元-100元; 17)客户供货、质量信息应及时反馈、传递。
A.没有及时反馈、传递客户信息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B.如果造成客户投诉、停线、罚款,扣款200元-500元,并承担10%-50%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18)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不岗位的控制内容、要求和方法。 A.抽查发现不熟悉的,一次扣款20元;
19)员工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使用、维护保养。
A.计量器具不按规定使用的,一次扣款30元;B.计量器具造成人为损坏的,一次扣款50元-100
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6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C.计量器具未按期校验,仍继续使用的,一次扣使用者50元,扣计量器具管理人员100元。如果造成质量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0)员工没有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不熟悉工艺或技术要求,不得单独安排作业。
A.员工没有培训、考核合格就安排单独作业的,一次扣相关管理人员50元-100元;如果造成质量事故,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20%-60%;B.员工没有安排单独操作而自行单独作业的,一次扣款50元。如果造成质量、设备、人身事故的,承担经济损失的20%-6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1)加工零件轻拿轻放,不得野蛮操作。
A.加工零件乱丢乱放的,一次扣款20元;造成零件损失的按照零件价值的20%-50%赔偿经济损失;B.属于野蛮操作,(零件乱扔或任意敲打等)一次扣款50元,造成零件损坏或报废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并承担零件价值30%-80%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2)材料、零件必须按时申报检验,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A.材料、零件未按时申报检验,影响生产或下道工序、配送交付的,一次扣款100元-2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B.因未及时办理入库,造成客户停线的,一次扣款200元-300元,并承担30%-60%的经济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3)零件入库后,应按“先进先出”的规定,配送零件,以防零件锈蚀。
A.未按零件“先进先出”的规定配送零件的,一次扣款50元,如造成零件锈蚀时,责成责任人员完成出锈工作。B.如果造成批量锈蚀(≧20件)的,一次扣款100元,并责成责任人员完成出锈工作。如果是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的,视其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4、安全生产管理
1)工作时间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A.工作时间,没有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一次扣款50元;B.如果由于没有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发生事故,一次扣款100元-5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应自觉参加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A.员工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一次扣款50元; 3)部门、工段、班组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有记录可查。
A.部门、工段、班组没有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B.无学习培训记录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
4)员工入司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A.员工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安排上岗的,一次扣责任人50元;B.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发生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300元,并视其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工作前,必须对设备、电气线路、工作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操作。 A.员工工作前未进行安全检查的,一次扣款30元;B.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报告的,一次扣款50元;C.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造成事故的,一次罚款100元-500元,并视其情节,解除劳动合同;
6)工作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先关掉设备电源、气源、水源,停止作业,查明原因,并及时向工段长等相关人员报告。
A.工作发现异常情况没有报告的,一次扣款50元;B.因没有及时整改隐患发生事故的,一次扣款100元-500元,并视其事故损失和影响后果,承担事故损失的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7)在修理设备或在冲床上修理模具时,必须关掉电源,并挂警示牌和设人监护。
A.修理设备或在冲床上修理模具时,没有关掉电源的,一次扣款100元-300元;造成事故的,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20%-50%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B.修理设备或在冲床上修理模具没有挂警示牌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C.随意摘除或移动警示牌的,一次扣款100元;如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8)调试、安装模具时,必须关掉电源、将安全保护器安装到位。
A. 调试、安装模具没有关掉电源的,一次扣机长50元、扣机组成员每人30元;B. 调试、安装模具没有将安全保护器调整到位的,一次扣机长100元,扣机组成员每人50元;C.由于没有关掉电源或安全保护器调整到位发生事故的,扣事故主要责任人200元-5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次要责任人100元-3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C.负有管理责任的,扣款100元-3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
9)冲压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保护器。安全保护器不灵敏或有故障时,不断启动设备。 A.冲床安全保护器的安全位置、安全距离达不到使用要求的,一次扣机长50元,扣机组成员每人30元;B.如果未按规定要求安装安全保护器,造成事故的,扣事故责任人200元-5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事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 10)冲压作业时,工作台面严禁堆放螺钉、螺帽、垫铁等杂物。
A.发现一次扣款30元。如果造成事故,扣责任人100元-500元,视其情节,赔偿事故损失的1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11)在100T、63T冲床加工零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A.没有使用专用工具,一次扣款50元;B.如果因没有使用专用工具发生事故,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2)脚踏开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滑、防水、防砸)
A.在用脚踏开关油垢、杂物没有清理干净的,一次扣款30元,并责成纠正;B.在用脚踏开关防护罩破损、不全,仍在使用的,一次扣款30元。如发生事故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3)从事焊接或焊接辅工作业、零件、材料、模具打磨、高速切屑等有火花、颗粒飞溅的作业,必须戴防护眼镜。
A.从事以上作业没有戴防护眼镜的,一次扣款50元。不听劝阻的,一次扣款100元;B.如发生事故,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4)配电箱(柜)必须关锁。严禁在配电箱(柜)上摆放物品或在配电箱(柜)内存放物品、或将修理后的残留物遗留在箱内。
A. 配电箱(柜)未上锁的,一次扣款50元;B.在配电箱(柜)内外摆放物品、遗留修理残留物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如造成配电箱(柜)内的电气毁坏的,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5)配电箱(柜)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A.在配电箱(柜)周围一米范围内摆放物品的,一次扣款20元,并责成立即纠正;不听劝阻的,一次扣款50元;B.如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100元-500元的罚款,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并视其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6)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设备(设施)上的安全信号、照明、防火、防爆设施、标识。 A.随意移动以上设施的,一次扣款50元;如果造成事故的,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7)进入设备内部或地坑作业时,应先通风,并设人监护。必要时采取重复接地的措施。 A.从事以上作业没有采取先通风措施的,一次扣款50元;B.从事电气作业时,没有采取重复接地措施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C.如果造成事故的,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8)非重点岗位员工不得进入配电室、发电机房、空压机房、锅炉房、库房等。
A.非工作人员进入以上重点岗位的,一次扣款30元;B.容留非工作人员进入,不予制止的,扣岗位工作人员50元;C.非岗位工作人员在重点岗位时间,作旷工处理;
19)任何员工不得开启和拆除不明情况的电源线路(开关)、汽源开关、阀门等。
A.未经允许随意开启和拆除电源线路(开关)、汽源开关、阀门等的,一次扣款50元。如造成事故的,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0)正确安装电气线路,不允许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设施。
A.乱拉乱接或不安规定安装电气线路的,一次扣款50元,并责成拆除。其拆除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B.如因乱拉乱接或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造成事故,罚款100元-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1)临时线路必须办理临时线路申请,经批准后安装,并按时拆除。
A.没有办理临时线路申请就安装临时线路的,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各50元;B.临时线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相关责任人各100元;C.临时线路没有按照申请批准使用时间拆除的,除责令立即拆除外,并扣责任人50元;D.如果临时线路发生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和损失进行处理;(参照4.4.20条款执行)
2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工具。停止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
A.停止使用未拔掉电源插头的,一次扣款50元;B.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工具,一次扣款50元,如果造成事故,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3)电器开关、插座、线路必须保持完好。
A.使用破损的开关、插座的,一次扣款50元;B.线路破损、老化未及时线路的,一次扣款50元;C.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开插座、线路造成事故的,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4)吊运作业时,必须遵守吊应怎样的安全规定,保持吊运平稳。严禁歪拉斜吊。
A.吊运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次扣款50元;B.违反安全要求吊运作业,造成事故的,按36)执行;
25)机动车辆(含叉车)必须遵守限速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A.在公司内超速行驶、乱停放车辆的,一次扣款50元;B.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事故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并罚款100元-500元;
26)搞好车辆维护保养,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安全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A.车辆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款50元;B.车辆未检查出车,造成事故的,一次扣款100
元-3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7)严禁将公司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擅自带实行驾驶员。
A.将公司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擅自带实习驾驶员的,一次罚款200元,并承担其运行期间的油料费用;如果发生事故或车辆损失,其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B.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8)零件、材料运输中必须捆绑牢固,符合安全要求。
A.零件、材料未捆绑牢固的。一次扣驾驶员和装车责任人各50元,造成零件、材料损失的,承担经济损失的10%-30%;B.零件、材料甩出造成事故的,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盘存高责任,并各罚款100元-300元;
29)严禁在重点防防火部位未经批准明火作业。
A.未经批准在重点防火部位明火作业的,一次扣款200元,并责成立即纠正。B.未经批准明火作业,造成事故的,罚款5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的20%-6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0)按规定要求整改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事故因素,保证安全生产。
A.未按规定要求完成事故隐患的,一项扣整改责任人50元;B.如果事故隐患没有按时整改完成,造成事故的扣整改责任人200元-500元,承担经济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1)员工发现事故隐患后应立即报告。发现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在采取必要措施后,撤离现场。
A.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报告的,一次扣款50元;B.发现严重危机人身安全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的,一次扣款100元-300元;
3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保护好事故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A.发生事故未按规定要求报告的,一次扣款100元;B.事故发生后,未保护事故现场的,一次扣款100元-200元;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次扣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C.谎报、假报、故意隐瞒不报事故的,扣责任人200元-5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3)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随意移动、损坏消防器材。
A.占用消防通道的,一次罚款50元-100元;B.随意移动、损坏消防器材的,一次罚款100元-200元,并承担50%-100%的经济赔偿责任;
34)隐患使用带油的手套搬运、开启氧气瓶。严禁用火烘烤各类气瓶和敲打带压气瓶。 A.使用带油手套搬运、开启氧气瓶的,一次扣款100元,并责成清洗干净;B.用火烘烤或敲打
气瓶的,一次扣款2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B.使用气瓶附件不齐的,一次扣款50元; 35)非特种作业员工,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将特种设备交给其他人员操作。 A.非特种作业人员擅自操作特种设备的,一次扣款2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30%-80%的经济赔偿责任;B.特种作业人员私自将特种设备交给他人操作的,一次罚责任人人员各200元。如果造成事故,按A项处理;
36)有其他违章行为的,一次扣款50元。如果造成事故,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事故损失的20%-50%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7)员工一月内累计违章两次或一月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两次的,扣款200元-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5、设备管理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A.违章作业的,一次扣款50元;B.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模具损坏、人身伤害事故的(以下统称事故),扣款100元-3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执行《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
A.设备未按规定维护保养的,一次扣款30元。一月内发现两次未按规定保养设备的,扣款100元;B.不按规定润滑加油或将垃圾、杂物遗留在润滑系统的,一次扣款100元;C.因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润滑加油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情况,扣款100元-300元,情况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事故现场。
A.设备发生事故不报告的,一次扣款50元;B.发生事故不保护现场,一次扣款100元; 4)未经批准,不得安排非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设备。不允许将设备交给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或外来人员操作。
A.未经批准安排非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设备的,一次扣款50元;如果造成事故,扣责任人100元-300元,并承担事故损失的20%-50%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B.将设备交给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的或允许外来人员操作的,扣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的扣款200元-500元,并承担20%-60%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5)设备实行巡检的定期保养制度,并做好巡检和定期保养记录。
A.设备没有定期巡检和定期保养记录的,一次扣设备管理人员50元;B.没有执行巡检和定期保养的,扣设备管理人员100元;
6)设备操作前,必须进行试运转,并确认试运转正常后,设备方可运行。
A.没有按规定进行设备试运转,一次扣款30元;B.没有试运转,造成事故的,承担事故损失的
20%-50%的赔偿责任;
7)设备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报告。
A.设备发现异常没有停机报告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B.如果造成事故,扣责任人100元-3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8)各种设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使用。
A. 超温、超压、超负荷使用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B.如果造成事故,扣款100元-3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9)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离开设备或装卸工设备、维护保养、润滑、修理都必须关机,待设备停稳后进行。
A.从事以上工作没有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扣款50元;B.如果造成事故,扣款100元-3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0) 设备的防护罩、网、盖等防护装置不得随意拆除。防护装置不完善不得开启设备。 A.防护装置不齐、破损仍在使用的,一处操作人员扣款100元;B.防护装置不齐、破损造成事故的,一次扣款200元-3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11) 压力表、安全阀必须定期检验。严禁使用检验不合格或失效的压力表、安全阀。
A.压力表、安全阀未定期检验的,一次扣款使用人员、管理人员100元;B.使用检验不合格或失效的压力表、安全阀的,一次扣使用人员100元,扣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各200元; 12) 在用压力容器、气瓶严禁敲击或用用火烘烤或焊接。
A.敲击在用压力容器、气瓶的,一次扣款100元;造成财产损失或事故的,扣款200元-5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B.用火烘烤或焊接压力容器、气瓶的,一次扣款200元-500元,造成事故的扣款300元-500元,并承担3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13) 登高作业必须拴安全带。登高平台、踏板必须防滑、无油,连接牢固。
A.登高作业未拴安全带的,一次扣款50元;B. 登高平台、踏板有油、水未及时清理干净的,一次扣款50元;C. 登高平台、踏板不防滑,连接松动,没有及时修理的,发现一次(处)扣岗位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各款50元,并限期整改; 14) 叉车运行严禁搭乘非操作人员。叉尖上严禁站人。
A.叉车搭乘非操作人员或叉尖上站人的,一次扣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200元-500元,并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15) 严格执行交制度,并做好交记录。
A.没有执行交制度,造成责任不清的,扣相关责任人各100元;
B.当班发生的不正常情况,没有在交记录中反映出来的,一次扣款50元; 16) 不允许擅自改变设备使用功能或擅自改变设备性能。
A.擅自改变设备使用功能或性能的,一次扣款200元,如果发生事故,罚款300元-500元,并承担30%-80%的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解除劳动合同; 6、工装、夹具管理
1)模具、夹具使用前必须认真对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与作业指导书不相符的模具、夹具。
A.没有对照作业指导书检查模具、夹具的,一次扣款30元;造成产品报废(以下称质量事故)的,承担20%-60%的经济赔偿;(以零件的销售价计算,下同)B.造成模具、夹具损坏的,按模具、夹具的原值的80%+停工费用计算经济赔偿,并扣款100元-500元;
2)模具、夹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油污、铁屑、焊渣没有清理干净,不能使用。
A.使用前没有检查模具、夹具,油污、铁屑、焊渣没有清理干净就使用的,一次扣款30元;B.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并扣款100元-200元; 3)模具、夹具必须保持标识清晰、醒目。按区域有序存放。
A.标识不清晰的,一处扣款30元;B.未按区域存放的一处扣款50元;存放混乱的,一处扣款100元;以上扣款不能落实责任人时,由部门管理人员承担;
4)模具安装的二类工装(包括螺钉、螺栓、垫铁等,下同)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不得使用。
A.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一次扣机长30元,扣机组人员每人20元;B.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二类工装发生事故的,扣主要责任人100元-300元,次要责任人员50元-200元,并分别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7、现场管理
1)生产现场必须随时保持清洁、整齐。各类物料必须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有物必定位,定位必挂牌”。
A.生产现场油污、垃圾没有及时清理的,一次/处扣款30元;B.各类物料没有按定位区域摆放或摆放不整齐的,一次/处扣款50元;
2)盛具应保持清洁、完好,有破损、漏油时必须及时修理。
A.盛具内有油污、垃圾没有清理干净,一次/处扣款30元;B.破损、漏油盛具没有修复仍在使用的,一次/处扣款50元;造成事故的,扣款100元;
3)盛装零件时,零件不得伸出盛具外。零件、物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0㎝。
A.零件伸出盛具外,一次/处扣款30元;如造成事故扣款50元-100元;B.零件、物料堆放高度超过20㎝,应将高出部分捡出后才能转运,没有执行的,一次/处扣款50元-100元,如造成事故的扣款100元-5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4)盛具挂钩变形或无法保证吊运安全的盛具,不得采用行车吊运。
A.盛具挂钩变形影响吊运安全,没有修复直接吊运的,一次扣行车工、吊运作业人员各50元,并责令立即修复;B.不能保证吊运安全的盛具没有修复,仍在现场使用的,扣现场管理人员50元;仍吊运作业的扣行车工,吊运作业人员各50元; 5)生产作业现场地面保持清洁,油污、水及时清理干净。
A.生产作业现场油污、水没有及时清理干净的,一次/处扣款30元,并责成立即清理干净;(实行属地管理,扣款落实到责任人下同) 6)生产现场保持通道畅通,不占道。
A.在通道上作业、占用通道、库房大门又不设置标识牌的,一次/处扣款30元;B.设置有标识牌,但长时间不撤离的(≧30分钟),一次/处扣款30元; 7)边料、废料及时清除干净,不得散落在地上。
A. 边料、废料没有清理干净的,一次扣款30元,掉在地上没有及时清理干净的,一次扣款50元;B.如造成事故的,扣款50元-200元;
8)工作平台、钳台等必须随时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A.不清洁的,一次/处扣款30元;B.摆放不整齐的一次/处扣款30元; 9)门窗、灯具、电扇、电脑等保持清洁,无污垢。 A.不清洁的一次/处扣款30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10)办公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清洁。
A.桌椅不清洁的,一次扣款30元;B.桌面摆放物品摆放不整齐的,一次扣款30元; 11)各部门的清洁责任区保持清洁,垃圾杂物随时清除清洁。 A.责任区不清洁的、垃圾杂物没有及时清除的,一次扣款50元; 12)盛具存放在指定地点,并保持清洁、整齐。
A.盛具没有存放在指定地点的,一次/处扣款30元;B.盛具内垃圾杂物、油污没有清理干净的,一次/处扣款30元,并责令责任部门清理干净;
13)车辆随时保持清洁,车上垃圾、废弃物倒在指定地点。
A.车辆不清洁的,一次扣款30元;B.乱倒废弃物的,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清理干净; 14)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地点,严禁在弯道、车间、库房、消防通道上停车。
A.未在指定地点停车的,一次扣款30元;B.在弯道、车间、库房、消防通道停车的,一次扣款50元;
15)车辆冲洗后必须将遗留废物清扫干净。
A.车辆冲洗后,冲洗现场的遗留废物没有清扫干净的,除责令清扫干净外,一次扣款30元; 16)盛具不得野蛮装卸。装卸后要摆放整齐,并将盛具上的垃圾杂物清理干净。
A.野蛮装卸盛具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并承担盛具的修复费用;B.盛具装卸后没有摆放整齐或垃圾杂物没有清理干净的,一次/处扣款30元。,并责令立即纠正; 17)加强盛具的管理,不得遗失盛具。
A.盛具遗失的扣款50元-200元,并承担盛具原值的60%的赔偿责任。 8、环境管理
1)垃圾按规定分类,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A.垃圾没有按规定分类的,一次扣款30元;B.垃圾没有存放在指定地点,一次扣款50元。造成环境污染的扣款100元-3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2)废水、废液在指定地点排放。
A.废水、废液未在指定地点排放的,一次扣款50元。造成环境污染的扣款100元-300元,并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3)按规定使用、保管危险化学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A.没有按照规定使用、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一次扣款50元-100元;B.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废弃物没有按照危险废物的处置要求处置的,一次扣款100元-200元,并责成清理干净。如造成环境污染的,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
4)做和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发现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时,应立即关机,并马上向部门主管或主管报告。
A.运行记录不全或记录不真实、作假的,发现一次扣款30元;B.设施运行异常时没有报告,一次扣款50元,如发生事故,承担20%-50%的经济赔偿责任;C.接到设施运行异常报告,没有采取应急预案处理的,扣相关责任人200元-500元,并承担30%-60%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重大安全责任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在吸音板(墙)上堆放物品,溅有油、水时应立即清除。
A.在吸音板上堆放物品的,一次扣款30元,并责令立即纠正;B.损坏吸音板的,一次扣款50元,并按损坏金额赔偿;C. 溅有油、水未清除的,一次扣款50元,并责成立即纠正; 6)防噪声的隔离门、窗不得随意打开。
A.随意打开隔离门、窗的,一次扣款50元; 7)边料箱、废品箱等不得有垃圾、杂物。
A. 边料箱、废品内有垃圾杂物的,一次扣款30元;B.造成环境污染的,扣款100元; 9、综合类
1)在制品、成品、材料、综合物资等盘存不得弄虚作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整盈亏数据。 A.盘存数据弄虚作假的,一次扣款1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按时填报盘存报表。
A.盘存报表不及时上报的,一次扣款30元;
3)各种统计数据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向外报送。
A.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私自向外报送统计数据的,一次扣款100元; B.如果涉及泄露公司秘密,罚款200元-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本条例未涉及到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 本条例自签发日起施行。
审核: 签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