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环发[2010]258号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0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督迎检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0]119号)文件精神,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将于2010年12月底前对各地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督查。为做好相关迎检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重点 (一)督查的重点行业 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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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属制品业(电镀) 5.印刷电路板制造业 (二)重点单位
1.产生含重金属及类重金属废物的现有单位; 2.年产生100吨以上工业危险废物的现有单位; 3.产生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容器的单位;
4.产生废弃印刷电路板的单位;
5.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及达标情况;
(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 (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
(四)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五)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
三、实施时间安排
(一)8月20日-9月10日,各地对辖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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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9月11日-10月10日,对辖区内的涉危企业进行排查和现场检查,对照检查表要求(见附表1、2),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各地要汇总上报本辖区进行督查的企业名单及督查情况总结报告。
(三)10月11-10月30日,市环保局将采取抽查的方式组织对各地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将有关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11月-12月,根据省环保厅及西南督查中心安排,迎接西南督查中心抽查。
四、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成立以庞捷副为组长,江学清支队长为副组长,污控科、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相关同志为组员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组,负责对我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对监督检查工作。
五、督查情况总结报告要求
1、概述。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督查结果。 2、督查的对象和范围的基本情况概述。 3、督查结论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4、推进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建议。 5、附件:附各单位现场检查表。 六、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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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督查工作,要通过此次工作,摸清辖区内涉危企业底数,准确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流向和处置情况和存在的隐患和风险,坚持边检查边督查企业及时整改,化解风险。
(二)完善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涉危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产废单位依法建立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
(三)进一步规范经营企业的行为,督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各项规定,同时加强危险废物非法经营、非法转移的打击力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不发生二次污染。
联系人:污控科 何金国 2221395
附:1、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检查表 2、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环保 危险废物 督查 通知
绵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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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检查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员姓名:
检查人员: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记录员:姓名: 检 查 项 目 一、标识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第五十二条)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 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 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 检 查 情 况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标签设现场核查。 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到环保部门核查。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 用、处置措施。 二、管理计划制度(《固废法》第五十三条) 5.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7.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三、申报登记制度(《固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废法》第五十三条) 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 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或纳入排污申报中一并申报);内容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齐全;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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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8.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检 查 情 况 达 标 标 准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检查方法 四、源头分类制度(《固9.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废法》第五十) 10.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环保部门报批危 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 五、转移联单制度(《固11.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转移废法》第五十九条) 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 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12.转移联单保存齐全。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且不同类废物现场核查。 间有明显的间隔(如过道等)。 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 查看批准的转移计划。 现场查看联单,并结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填写合环评文件、台帐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录等材料进行核对。 2010年,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险废联现场查看联单,可与单齐全。 申报登记数据核对。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全部提供可与申报登记数据及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其证明材料,以及转位。 移联单等进行核对。 核查合同有效性及废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物接受单位的危险废订的合同。 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2009年度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查看应急预案。 到环保部门核查。 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查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 13.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 六、经营许可证制度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固废法》第五十七条) 14.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 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15.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 案。 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16.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 (《固废法》第六十二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条) 17.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八、贮存设施管理(《固18.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废法》第十三条、第五 验收。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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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检 查 情 况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19.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 有关要求。 20.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 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21.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 置的危险废物。 22.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八、贮存设施管理(《固23.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如实记录危废法》第十三条、第五 险废物贮存情况。 十) 24.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 验收。 25.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并如实记录危 九、利用设施管理(《固险废物利用情况。 废法》第十三条) 26.定期对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 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7.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 验收。 十、处置设施管理(《固废法》第十三条、五十五条) 28.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 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现场核查。 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 现场查看相关危险废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物识别标志(应当填写经环保部门批准。 日期)。 做到分类贮存。 做到分类贮存。 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现场查看台账,并与况。 贮存情况核对。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查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情查看台账记录。 况。 根据环评批复的要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求,对照相关标准查合相关标准要求。 看环境监测报告。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验收。 查看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材料。 对照《危险废物焚烧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污染控制标准》、《危《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关要求。 标准》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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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项 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29.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 险废物处置情况。 检 查 情 况 达 标 标 准 检查方法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查看台账记录,并与况。 处置情况核对。 30.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十、处置设施管理(《固测,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废法》第十三条、五十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五条) 要求。 检查结论(包括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合相关标准要求。 境监测报告。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工作人员。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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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检查表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调查人员姓名:
检查人员: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姓名/单位: 主持检查人员:姓名: 记录员:姓名:
注:1.检查组应当至少包括两名工作人员。2.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并签字。3.对废物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凭证。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同时产生新的危险废物的,应执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管理计划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检查项目 一、经营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第五十七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许可办法》,第二十条) 二、识别标识制度(《固废法》第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检查情况 达 标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1.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的单位,依法申请领取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废矿物油和废镍镉电池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或者委托给处置单位 处置。(仅适用于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3.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 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对应的环查看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证。 可证。 查看接收合同和接收单位签订了符合要求的合同,并能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90个工作日内将废矿物油和废印件,查看接收单位的经镍镉电池转移给上述单位。 验范围;查看经营情况记录簿。 对照所持危险废物经营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证的相关规定核对是否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按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现场核查。 准》附录A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9
检查项目 五十二条)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检查情况 达 标 标 准 物识别标志。 检 查 方 法 5.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 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6.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 危害性的措施。 7.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 三、管理计划制置措施。 度(《固废法》第8.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 五十三条) 主管部门备案。 9.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 时申报。 10.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四、申报登记制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度(《固废法》第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五十三条) 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 11.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齐全;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到环保部门核查。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齐全;报环保部门备案;及时申到环保部门核查。 报了重大改变。 如实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核查相关证明材料 性和合理性。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现场查看联单,并与经按照实际接收的危险废物,如营情况记录等进行核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对。 2010年,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根据经营情况记录簿逐一险废联单齐全。 进行核对。 利用处置过程产生但不能自行根据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录簿逐一核对。(如核查焚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烧飞灰的去向) 证的单位。 12.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五、转移联单制13.转移联单保存齐全,并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 度(《固废法》第录簿同期保存。 五十九条) 14.需转移给外单位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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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15. 有与14中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的委托利 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 检查情况 达 标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查看合同。 单位签订的合同。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查看应急预案。 16.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原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制定了意外事 六、应急预案备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案制度(《固废17.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 法》第六十二条) 主管部门备案。 18.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 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2009年度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到环保部门核查。 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19.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报经 七、贮存设施环保部门批准。 (《固废法》第20.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未混合贮存性质不 十三条、第五十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 21.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22.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八、利用处置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施(《固废法》第准》十三条、五十五求。 条;《许可办法》23.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第二十一条) 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 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 九、运行安全要24.危险废物入厂时进行特性分析。 求(《许可办法》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一年;超查看经营情况记录簿。 过一年的经环保部门批准。 做到分类贮存。 做到分类贮存。 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 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对照相关标准查看环境监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测报告。 对封场的填埋场采取封闭措施,现场查看。 设置了永久性标记。 对每种危险废物入厂时进行了查看分析记录。 危险特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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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第五条) 检 查 主 要 内 容 25.定期对处置设施、监测设备、安全和应急设备、以及运行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 措施清理更换,应对环境监测和分析仪器进行校正和维护。 26.按照培训计划定期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管理 人员、操作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 27.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建立危 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检查情况 达 标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查看检查和维护记录。 护。 制定了培训计划,并开展相关培查看培训计划和培训记训。 录。 查看其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建立了经营情况记录簿,能如实记录簿;依据转移联单抽记载危险废物经营情况。 查若干批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情况。 每年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危险查看近几年危险废物经营废物经营情况。 情况报告。 自2004年7月1日,经营情况查看其每年度的经营情况记录簿能保存至今。 记录簿。 发生过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能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危查看其事故记录,到环保害,并及时通报周边单位和居部门核查。 民,并向环保及相关部门报告。 十、记录和报告28.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环保部门的要求, 经营情况制度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 (《固废法》第五29.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10年以上,以十七条、第六十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永 四条;《许可证办久保存。 法》第十) 30.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 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检查结论(包括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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