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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中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下向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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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韩中在韩中专利审查高速路(专利审查高速路(PPH)PPH)项目试点下项目试点下向韩国知识产权局(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KIPO)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草案)的流程(草案) 本PPH项目试点包括两个部分:使用国家工作结果的PPH和使用专利合作条约工作结果的PCT-PPH。本PPH项目试点将自(时间待定)起始,为期一年,至(时间待定)止。必要时,试点时间将延长,直至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和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受理足够数量的PPH请求,以恰当地评估PPH项目的可行性。 两局在请求数量超出可管理的水平时或出于其它任何原因,可终止本PPH试点。PPH试点终止之前,将在先发布通知。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PPH:PPH:使用来自SIPOSIPO的国家工作国家工作结果工作结果 结果 申请人可以就基于SIPO申请在KIPO提出的、且满足以下韩中PPH项目试点要求的申请,按照规定流程,包括提交与申请相关的文件,请求加快审查。 申请人提出PPH请求,必须向KIPO提交“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请求表。 1. 要求 (a)该KIPO申请(申请(包括PCT国家阶段申请国家阶段申请)申请)是 (i)依巴黎公约有效要求(情形如巴黎公约有效要求SIPOSIPO申请优先权的申请优先权的申请优先权的申请附录I图A、B、C、F、G和H),或 (ii)ii)未要求优先权的未要求优先权的PCT国家阶段申请(国家阶段申请(情形如附录I图I和K),或,或 (iii)依巴黎公约有效要求该PCTiii)巴黎公约有效要求PCT申请优先权的申请申请优先权的申请,优先权的申请,申请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未要求优先权(要求优先权(情形如附录I图J和L)。 有效要求多个SIPO申请或直接PCT申请优先权的申请,或符合以上(i)至(iii)要求之原始申请的分案申请,亦符合要求。 (b)在SIPOSIPO至少有一个对应申请至少有一个对应申请,对应申请,其具有一项具有一项或多项或多项被SIPOSIPO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授权的权利要求。 对应申请可以是构成优先权要求基础的申请、由构成优先权要求基础的SIPO申请派生出的申请(例如SIPO申请的分案申请或要求SIPO申请国内优先权的申请(情形如附录I图C))、或是PCT申请的中国国家阶段申请(情形如附录I图H、I、J、K和L)。 权利要求“被认为可授权/具有可专利性”是指SIPO审查员在最新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明确指出权利要求是可授权/具有可专利性的,即使该申请尚未得到专利授权。 所述审查意见通知书包括: (1)授权通知书 (2)第一/二/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3)驳回通知书 (4)复审决定 (5)无效决定 以下情形下,权利要求也“被认为可授权/具有可专利性”:如果SIPO审查意见通知书未明确指出特定的权利要求是可授权的,申请人必须随参与PPH项目试点请求书附上“SIPO审查意见通知书未就某权利要求提出驳回理由,因此,该权利要求被SIPO认为是可授权的”之解释。 例如,在SIPO“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第六项“审查的结论性意见”之“关于权利要求书”部分或“第二/三/…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第五项“审查的结论性意见”之“关于权利要求书”部分未提及的权利要求,可以被默认为可授权/具有可专利性,此时申请人必须就此给出上述解释。 (c)KIPO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在PPH项目试点下请求加快审查)必须与SIPO认为具有可专利性/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充分对应。求充分对应。 考虑到由于翻译和权利要求格式造成的差异,如果KIPO申请的权利要求与SIPO申请的权利要求有着同样或相似的范围,或者KIPO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比SIPO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小,那么,权利要求被认为是“充分对应”。 在此方面,当SIPO申请的权利要求修改为被说明书(说明书正文和/或权利要求)支持的附加技术特征所进一步限定时,权利要求的范围变小。 与SIPO表明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KIPO申请的权利要求 引入新的/不同类型权利要求时,不被认为是充分对应。例如,SIPO申请的权利要求仅包含制备产品的方法权利要求,如果KIPO申请的权利要求引入依赖对应方法权利要求的产品权利要求,那么,KIPO申请的权利要求不被认为是充分对应。 KIPO申请不需要包含所有SIPO表明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删去某些权利要求是允许的。例如,SIPO申请包含5项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KIPO申请可以仅包含其中的3项权利要求。 符合“充分对应”的情形以及不符合“充分对应”的情形参见附录三。 申请人参与PPH项目试点的请求获得批准后、收到有关实质审查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任何修改或新增的权利要求需要与SIPO申请中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申请人参与PPH项目试点的请求获得批准后,为克服审查员提出的驳回理由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任何修改或新增的权利要求不需要与SIPO申请中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d)必须已经提出“必须已经提出“审查请求”审查请求”。 PPH下加快审查的请求必须随附、或者之前即已提交审查请求。 PPH下加快审查的请求可以在审查尚未启动之时提出,也可以在审查已经启动之后提出。 2. 提交的文件 以下文件(a)至(d)必须随付“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 加快审查”一并提交。 注意,即使某些文件不必提交,其文件名称亦必须列入“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中(具体细节参见以下样表)。 (a)SIPOSIPO就对应申请作对应申请作出的所有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有审查意见通知书(与SIPO关于可专利性的实质审查相关)于可专利性的实质审查相关)的副本及其译文 副本及其译文 韩文或英文均可作为译文语言。若审查员无法理解审查意见通知书译文,可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译文。 (b)SIPOSIPO认为具有可专利性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所有权利要求的副本及授权的所有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译文 其译文 韩文或英文均可作为译文语言。若审查员无法理解权利要求译文,可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译文。 (c)SIPOSIPO审查员引用文件的副本审查员引用文件的副本 的副本 需提交的文件指前述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的文件。仅系参考文件而未构成驳回理由的引用文件可不必提交。 若引用文件是专利文献,申请人不必提交该文件。若KIPO没有这些专利文献,应审查员请求,申请人必须提交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必须提交。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引用文件的译文。 (d)权利要求对应表 权利要求对应表 申请人提出PPH请求,必须提交权利要求对应表,说明KIPO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如何与SIPO申请中的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若权利要求在文字上是完全相同的,申请人可仅在表中注明“它们是相同的”。若权利要求有差异,需要根据前述1.(c)之标准解释每个权利要求的充分对应性(参见以下样表)。 3. 费用 申请人向KIPO提出参与PPH的请求,需要支付费用。 4. 根据PPH项目试点提交“请求专利审查项目试点提交加快审查试点提交加快审查请求的加快审查请求的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示例 (a)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说明 申请人根据PPH项目向KIPO提出加快审查请求,必须提交“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请求表。 申请人必须说明申请在1.(a)之(i)至(iii)情形之列,由此请求在PPH项目试点下请求加快审查,还必须注明对应SIPO申请的申请号、公开号或授权专利号。 若有一个或多个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权利要求的申请与1.(a)之(i)至(iii)情形涉及的SIPO申请不同(例如基础申请的分案申请),必须指明该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权利要求的申请的申请号、公开号或授权专利号,以及相关申请间的关系。 (b)提交的文件 提交的文件 申请人必须以清楚、可辨的方式提交以上2.中提到的所有要求的文件,即使申请人可省略提交某些文件。 (c)说明 说明 申请人可以向KIPO提交纸件形式或电子形式的“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请求表。 5. PPH试点项目下加快审查的流程 KIPO在收到PPH请求及其附加文件后作出申请是否能被给予PPH下加快审查状态的决定。若KIPO决定批准PPH请求,申 请将被给予PPH下加快审查的特殊状态。 若请求未能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申请人将被告知结果以及请求存在的缺陷。申请人将被给予修改请求的机会。若请求仍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将被告知结果,申请将按照正常程序等待审查。之后,申请人可以再次提出请求。 KIPO将不通知申请人其给予申请PPH下加快审查特殊状态的决定,申请人可通过收到加快审查作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得知PPH请求被批准。 “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请求表样表(的请求表样表(包括两张表:两张表: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及其说明)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及其说明) 【서류명】서류명】심사청구(우선심사신청)서 (请求加快审查表)请求加快审查表) 【구분】구분】우선심사신청 (请求加快审查)请求加快审查) 【제출인】제출인】(用户)用户) 【명칭】명칭】(名称)名称) 【출원인코드】출원인코드】 (用户ID) 【사건과의 관계】관계】 (关系)关系) 【대리인】대리인】 (代理人)代理人) 【성명】성명】 (名称)名称) 【대리인코드】대리인코드】 (代理人ID) 【포괄위임등록번호】포괄위임등록번호】 (注册ID) 【사건의 표시】표시】(申请)申请) 【출원번호출원번호】번호】 (申请号)申请号) 【발명의 명칭】명칭】 (名称)名称) 【수수료】수수료】 (费用)费用) 【우선심사 신청료】신청료】 (加快审查费)加快审查费) 【수수료 자동납부번호】자동납부번호】 (自动费用转移ID) 【취지】취지】 (目的)目的) 【첨부서류】첨부서류】 (附件)(附件)(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 【서류명】서류명】특허심사하이웨이(PPH)에 의한 우선심사신청설명서 (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请求专利审查高速路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 【대상국가】대상국가】 (首次申请受理局OFF) 【본원출원번호】본원출원번호】 (申请号)申请号) 【대응출원번호】대응출원번호】 (对应申请的申请号)对应申请的申请号) 【본원출원과 대응출원의 관계】관계】 (与对应申请的关系)与对应申请的关系) 【제출서류】제출서류】 (要求的文件)要求的文件) 【특허가능하다고 판단된 특허청구범위】특허청구범위】 (OFF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 【서류명 및 제출(발행)일】 (决定日期)决定日期) 【서류제출여부】서류제출여부】 (提交与否)提交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 (例外理由)例外理由) 【번역문제출여부】번역문제출여부】 (提交译文与否)提交译文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 (免交译文理由)免交译文理由) 【심사관련통지서】심사관련통지서】 (OFF审查意见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 【서류명 및 통지일】통지일】 (决定日期)决定日期) 【서류제출여부】서류제출여부】(提交与否)提交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 (例外理由)例外理由) 【번역문제출여부】번역문제출여부】 (提交译文与否)提交译文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免交译文理由)免交译文理由) 【심사단계에서 인용된 선행기술문헌】선행기술문헌】 (OFF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的现有技术)审查意见通知书引用的现有技术) 【명칭】명칭】(名称)名称) 【제출여부】제출여부】 (提交与否)提交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例外理由)例外理由) 【청구항간 대응관계설명표】대응관계설명표】(权利要求对应表)权利要求对应表) 본원출원의 청구항 번호 (权利要求序号)权利要求序号) 대대대대대대 특특특특특특특 판판판 청청청 번번 (OFF权利要求序号) 대응관계 설명 (对应性)对应性) 第二部分 部分 PPH:PPH:使用来自SIPOSIPO的PCT国际阶段工作国际阶段工作结果工作结果 结果 申请人可以就在KIPO提出的、且满足以下韩中PCT-PPH项目试点要求的申请,按照规定流程,包括提交与申请相关的文件,请求加快审查。 申请人提出PCT-PPH请求,必须向KIPO提交“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的请求表。 1. 要求 申请人在KIPO提出PCT-PPH请求的申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a)对应该申请的PCT申请的国际阶段的最新工作结果(“国际工作结果”),即、国际初步工作结果”,即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WO/ISA)WO/ISA)、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书面意见(,审查单位的书面意见(WO/IPEA)WO/IPEA)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IPER)IPER)指出至少一指出至少一项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可授权(从新颖性、从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方面)。 性和工业实用性方面)。 注意,做出WO/ISA、WO/IPEA和IPER的ISA和IPEA仅限于SIPO或KIPO,但在要求优先权的情况下,可对任何专利局的申请提出优先权要求,参见附录II例A’(申请ZZ可以是任何国家申请)。 申请人不能仅基于国际检索报告(ISR)提出PCT-PPH请求。 若构成PCT-PPH请求基础的WO/ISA、WO/IPEA或IPER的第VIII栏记录有任何意见,申请将不能够要求参与PCT-PPH项目 试点。 (b)申请和对应国际申请之间的关系满足以下申请和对应国际申请之间的关系满足以下要求以下要求之一要求之一:之一: (i)申请是对应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申请是对应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参见附录II图A,A’和A”); (ii)ii)申请是作为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要求申请是作为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要求基础的国要求基础的国家申请(家申请(参见附录II图B); (iii)iii)申请是要求申请是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的了对应国际申请的优先权的国际申请的国家阶段申请; 请的国家阶段申请(段申请(参见附录II图C)(iv)iv)申请是要求申请是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要求了对应国际申请的了对应国际申请的外国/外国/本国优先权的国家申请(的国家申请(参见附录II图D); (v)申请是满足以上(申请是满足以上(i)-(iv)iv)要求之一的申请的派生申请(申请(分案申请和要求分案申请和要求本国(参见附录(参见附录II要求本国优先权的申请等本国优先权的申请等)优先权的申请等)图E1和E2)。 E2)(c)提交进行提交进行PCT-PCT-PPH审查的申请的审查的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所有权利要求,无论是原无论是原始提交的或者是必须与对应国际申请中被始提交的或者是修改后修改后的,必须与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与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可授权的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一个或多个权利要求充分对权利要求充分对应。 考虑到由于翻译和权利要求格式造成的差异,如果申请的权利要求与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有着同样或相似的范围,或者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比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范围小,那么,权利要求被认为是“充分对应”。 在此方面,当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修改为被申请的说明书(说明书正文和/或权利要 求)支持的附加技术特征进一步限定时,权利要求的范围变小。 与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申请的权利要求引入新的/不同类型权利要求时,不被认为是充分对应。例如,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仅包含制备产品的方法权利要求,如果申请的权利要求引入依赖对应方法权利要求的产品权利要求,那么,申请的权利要求不被认为是充分对应。 KIPO申请不需要包含所有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删去某些权利要求是允许的。例如,对应国际申请包含5项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KIPO申请可以仅包含其中的3项权利要求。 符合“充分对应”的情形以及不符合“充分对应”的情形参见附录三。 申请人参与PCT-PPH项目试点的请求获得批准后、收到有关实质审查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任何修改或新增的权利要求需要与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申请人参与PCT-PPH项目试点的请求获得批准后,为克服审查员提出的驳回理由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任何修改或新增的权利要求不需要与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任何超出权利要求对应性的修改或变更由审查员裁量决定是否允许。 (d)必须已经提出“必须已经提出“审查请求”审查请求”。 PPH下加快审查的请求必须随附、或者之前即已提交审查请求。 PPH下加快审查的请求可以在审查尚未启动之时提出,也可以在审查已经启动之后提出。 2. 提交的文件 以下文件(a)至(d)必须随付“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一并提交。 注意,即使某些文件不必提交,其文件名称亦必须列入“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中(具体细节参见以下样表)。 (a)认为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认为权利要求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的副本及其韩副本及其韩文或英文译文 文或英文译文 若审查员无法理解国际工作结果译文,可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译文。 (b)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对应国际申请中被最新国际工作结果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可授权的权利要求的副本及其韩及其韩文或英文译文 文或英文译文 除非KIPO提出要求,否则申请人不必提交该文件。 若审查员无法理解权利要求译文,可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译文。 (c)在该申请对应的国际申请的最新国际工作结果中引用文件的副本 的副本 仅系参考文件而未构成驳回理由的引用文件可不必提交。 若引用文件是专利文献,申请人不必提交该文件。若KIPO取得这些专利文献存在困难,申请人应要求须提交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必须提交。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引用文件的译文。 (d)说明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是如何与说明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是如何与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申请的所有权利要求是如何与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被认为具有可专利性/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的权利要求对应表可授权的权利要求充分对应的权利要求对应表 权利要求对应表 若权利要求在文字上是完全相同的,申请人可仅在表中注明“它们是相同的”。若权利要求有差异,需要根据前述1.(c)之标准解释每个权利要求的充分对应性(参见以下样表)。 3. 费用 申请人向KIPO提出参与PCT-PPH的请求,需要支付费用。 4. 根据PCT-PPH项目试点提交加快审查请求的项目试点提交加快审查请求的“试点提交加快审查请求的“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下的加快审查”示例 (1)情况说明情况说明 说明 申请人必须说明申请在1.(b)之(i)至(v)情形之列,由此请求在PCT-PPH项目试点下请求加快审查,还必须注明对应国际申请的申请号。 (2)提交的文件 提交的文件 申请人必须以清楚、可辨的方式提交以上2.中提到的所有要求的文件,即使申请人可省略提交某些文件。 (3)说明 说明 申请人可以向KIPO提交纸件形式或电子形式的“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的请求表。 5. PCT-PPH试点项目下加快审查的流程 KIPO在收到PCT-PPH请求及其附加文件后作出申请是否能被给予PCT-PPH下加快审查状态的决定。若KIPO决定批准PCT-PPH请求,申请将被给予PCT-PPH下加快审查的特殊状态。 若请求未能完全符合上述要求,申请人将被告知结果以及请求存在的缺陷。申请人将被给予修改请求的机会。若请求仍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将被告知结果,申请将按照正常程序等待审查。之后,申请人可以再次提出请求。 KIPO将不通知申请人其给予申请PCT-PPH下加快审查特殊状态的决定,申请人可通过收到加快审查作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得知PCT-PPH请求被批准。 “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下的加快审查”的请求表样表(的请求表样表(包括两张表: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及其说明)下的加快审查及其说明) 【서류명】서류명】심사청구(우선심사신청)서 (请求加快审查表)请求加快审查表) 【구분】구분】우선심사신청 (请求加快审查)请求加快审查) 【제출인】제출인】(用户)用户) 【명칭】명칭】(名称)名称) 【출원인코드】출원인코드】 (用户ID) 【사건과의 관계】관계】 (关系)关系) 【대리인】대리인】 (代理人)代理人) 【성명】성명】(名称)名称) 【대리인코드】대리인코드】(代理人ID) 【포괄위임등록번호】포괄위임등록번호】(注册ID) 【사건의 표시】표시】(申请)申请) 【출원번호】출원번호】 (申请号)申请号) 【발명의 명칭】명칭】 (名称)名称) 【수수료】수수료】 (费用)费用) 【우선심사 신청료】신청료】(加快审查费)加快审查费) 【수수료 자동납부번호】자동납부번호】 (自动费用转移ID) 【취지】취지】(目的)目的) 【첨부서류】첨부서류】 (附件)(附件)(请求)(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 【서류명】서류명】PCT-PPH에 의한 우선심사신청설명서 (请求PCT-PPH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下的加快审查的说明) 【대상국가】대상국가】 (首次申请受理局OFF) 【본원출원번호】본원출원번호】(申请号)申请号) 【대응출원번호】대응출원번호】(对应申请的申请号)对应申请的申请号) 【본원출원과 대응출원의 관계】관계】 (与对应申请的关系)与对应申请的关系) 【제출서류】제출서류】 (要求的文件)要求的文件) 【신규성, 진보성 및 산업상 이용가능성이 모두 있다고 판단된 특허청구범위】특허청구범위】(从新颖性、从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方面看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方面看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 【서류명 및 제출(발행)일】 (决定日期)决定日期) 【서류제출여부】서류제출여부】 (提交与否)提交与否) 【제출생략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 (例外理由)例外理由) 【번역문제출여부】번역문제출여부】 (提交译文与否)提交译文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 (免交译文理由)免交译文理由) 【국제조사 또는 국제예비심사 관련 통지서】통지서】 (国际工作结果)国际工作结果) 【서류명 및 통지일】통지일】 (决定日期)决定日期) 【서류제출여부】서류제출여부】 (提交与否)提交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例外理由)例外理由) 【번역문제출여부】번역문제출여부】 (提交译文与否)提交译文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 (免交译文理由)免交译文理由) 【국제조사 또는 국제예비심사에서 인용된 선행기술문헌】선행기술문헌】(WO/IPER引用的现有技术)引用的现有技术) 【명칭】명칭】(名称)名称) 【제출여부】제출여부】(提交与否)提交与否) 【제출생략 이유】이유】 (例外理由)例外理由) 【청구항간 대응관계설명표】대응관계설명표】 (权利要求对应表)权利要求对应表) 본원출원의 청구항 번호 (权利要求序号)权利要求序号) 대응출원에서 특허가능하다고 판단한 청구항 번호 (对应国际申请权利要求序号对应国际申请权利要求序号) 대응관계 설명 (对应性)对应性) 附录I 附录II 附录3 权利要求对应性示例 1.以下情形1-4的权利要求被认为是相互“充分对应”。 “具有可专利性”PPH权利要求 情形 的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情形1 1 表述 A 权利要求 1 表述 PPH权利要求1与“具有可专A 利性”的权利要求1相同。 PPH权利要求1与“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1相同。 1 情形2 1 A 2 A A+a PPH权利要求2是在“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1的基础上增加在说明书中披露的技术特征而成。 PPH权利要求1与“具有可专1 情形3 2 3 A A+a A+b 1 2 3 A 利性”的权利要求1相同。 对应性 3分别与“具A+b PPH权利要求2、A+a 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3、2相同。 PPH权利要求1增加了在说明情形4 1 A 1 A+a 书中披露的技术特征。 2.以下情形5-6的权利要求不被认为是相互“充分对应”。 “具有可专利性”的PPH权利要求 情形 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 情形5 1 表述 A产品 权利要求 1 表述 A’方法 PPH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说明 一种方法,然而“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产品。(“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与PPH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相同,然而,权利要求的类型不同。) PPH权利要求1与“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1在要情形6 求保护的发明的组件上不1 A+B 1 A+C 同。(PPH权利要求改变了 “具有可专利性”的权利要求的部分技术特征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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