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试验室工作规程 一、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工作技术性要害部门,必须保持安静、整洁、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检验工作结束时,必须及时切断仪器的电源,下班时应该全面检查水、电,使之处于关闭状态,并关好门窗,确保试验室安全。
3、仪器设备及其附属配件,要妥善管理,常用器具应分类存放排列整齐,保持整洁。
4、常用的技术资料、工具书和待整的检测资料应分类存放,不得堆积桌面及工作台面。
二、试验检测制度
1、平行检验或抽检的原始记录是出具检测报告的依据,是最重要的记录。为了保证出具的检测报告能够复现,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记录中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计量单位应正确无误。并且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
2、原始记录中还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制备(准备)人员的识别。所有的原始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晰;不需填写的栏目应用“∕”占位。
3、原始记录有错误需要更改时,不得随意涂抹,在需要修改的位置划上“”,然后在原数据的右上方写上正确的内容,在修改处加盖更改人的印章。
4、在硬盘上的原始记录要打印一份用书面形式保存,并有书面签字。
5、要指定专人负责原始记录的保管,按类别及编号顺序分别装订成册,并集中保存和管理。
三、检测工作保证制度
1、检测过程在项目主任指导下,由试验人员按检测要求完成。 2、检测工作的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设备运行环境要求。
3、检测方法应按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进行,无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规定时,应由项目主任提出行之有效的方法并报中心试验室审批。
4、检测所用的设备应处于正常状态,并能做到有效的控制(应有设备的使用记录)。
5、试验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并正确按检测规程进行工作,认真填写检测记录,互相校核原始记录。若检测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项目主任汇报。
四、测试数据检测制度
1、试验检测数据的有效位应于检测设备的准确度相适应,并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2、监测数据应按相应规范、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整理,要求方法准确,计算无误,填写完整,签名齐全。
3、中心实验室不能检测的试验项目送交外委完成。 4、所有的监测数据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五、检测报告及审批制度
1、检测报告必须按规定用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要求自己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2、编制好的检测报告,应由试验者、复核者签字,然后送交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并批准签发。
3、经批准签发的检测报告,必须在报告上加盖试验专用章和计量认证标志(必须是通过认证的检测项目),方可发送。
4、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借阅或复制检测报告。 六、检测资料保密制度
1、试验室对所有的试验检测项目和结果保密,在未得到中心试验室许可证或法律查证,一律不予查询。
2、所有的检测报告除提供给项目部和本室归档外,不得向社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
3、所有的检测原始记录和复制件归档后,未取得试验室主任同意,非本单位人员均不得查询、复制或借出。
4、凡属试验检测报告等资料,无关专业者不得借阅。
5、凡需借阅试验检测报告等资料,无关专业者不得借阅。 6、资料的复制必须经项目主任批准并登记,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复制。
7、试验室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对检测技术资料保守秘密。 七、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检验制度
1、依据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对进场的材料全部按照要求进行检测。 八、试验室委托管理制度
1、如果需要外委,必须认真检查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能力、信用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收费标准等,并经监理、业主批准后实施,
2、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及收费严重不合理的委托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在内部通报。
3、试验室必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4、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要对委托试验的技术和质量问题把关,对委托试验报告必须审核,有问题及时联系解决。
5、各项委托试验采用的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必须符合现行的技术标准要求。委托试验报告必须一式两份。
6、对于委托试验项目,施工单位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全部见证去送样,做好封样标识工作,并取得委托试验室的收样确认凭证。
7、对于重要的试验项目,委托试验留样以备复验。
8、严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试验室对于同一检测项目委托给同一家试验检测机
构检测,对于指定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监理单位见证取送样。 九、试验检测质量保证制度 1、试验人员
1、1试验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各项要求,凭铁道部试验员证或经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在指定的岗位上进行试验工作。
1、2试验人员要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对检测数据负责。
1、3对外单位人员不得充当试验员进行检测工作。 2、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
2、1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与步骤进行。
2、2记录数据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
2、3对检测所得的数据进行可靠性分析,对检测结果有怀疑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
3、试验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3、1试验检测报告是判定有关建筑材性的主要技术依据,试验员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试验外,更重要的是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3、2试验人员要按照规定格式、文字认真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不得擅自取舍,如有无需填写的栏目,应在空栏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3、3试验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必须在24h内交给技术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由资料员立即出检测报告交试验室主任审阅,如发现数据有问题,必须立即分析原因,并进行复验。
3、4试验检测报告需经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试验室印章,方可发出报告。
3、5试验检测报告待检测数据全部到齐,应在1d内发出正式报告,对特殊要求可提前发出。
3、6检测报告发出时,应登记并由对方签字。随后将数据整理归档。
十、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或半成品、成品(包括甲供、甲控材料);若发现不合格材料或半成品,应禁止使用并及时清退出场,同时上报指挥部。工程实体检测、试验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并不得进行验工计价。
十一、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通过对检测事故的分类、处置方法及相应的职责的规定,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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