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提升开发项目安全风险防控专业能力,有效控制或消除危险源,推进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标准化,创造安全环保的工作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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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目录
一、安全防护4 1、 基本要求4 2、 安全帽5 3、 外立面平网防护5 4、 洞口防护6 5、 伸缩缝及后浇带防护7 6、电梯井道内防护7 7、高处临边作业 8 8、大模板存放区8 二、脚手架工程 9 1、基本要求9 2、脚手架基础 10 3、楼层拉接卸载10 4、剪刀撑 11 5、架体内平网防护11 6、作业面脚手板防护12 7、作业面防护12 8、悬挑脚手架13 9、工具式脚手架14 10、模板支撑体系15 11、卸料平台16 三、机械设备17 1、基本要求17
2、塔式起重机 18 3、施工升降机21 4、高处作业吊篮23 四、临时用电25 1、基本要求 25 2、电缆埋地及架空26 3、电箱设置27 4、漏电保护器设置28 5、照明28 6、灭火器材设置29 7、现场电线管理 29 8、电焊机29 9、手持电动工具29 10、重复接地30 11、高压电防护30 五、消防保卫 31 1、基本要求31 2、现场消防安全32 3、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品库房设置33 4、消防立管设置33 5、氧气、乙炔瓶设置34 6、厨房液化气罐存放34 7、保温材料堆放35 - 2 -
现场安全管理总要求:
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塔吊、脚手架、模板、临电等),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方案会审,会审通过后由总监签字后实施。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及其它。以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内部管控,必须健全并落实检查制度,所在公司应每月对承建远洋地产项目专项安全检查一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 4、本标准部分条款如与国家或地方法规相悖或低于其管理要求,执行国家或地方法规。 5、本标准中如文字要求与图片不一致,以文字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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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防护 1、基本要求:
(1)总承包单位应编制安全防护专项方案,方案覆盖内容包含:“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大模板存放、交叉作业防护,伸缩缝及后浇带防护,塔吊覆盖范围内固定作业场所等防护,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进行方案会审,方案通过后由监理总监签字后实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应符合《远洋地产开发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2)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应经总包、监理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防护设施未经许可严禁随意拆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总承包单位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4)防护棚、构筑物临边防护设施等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5)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之外,否则应设置安全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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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防护 2、安全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要系好下颌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40-50mm),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3、外立面平网防护
无外脚手架且高度在3.2m以上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6m宽),外高里低,网底距接触面不小于3m(高层不小于5m)。首层水平安全网直至无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平网下方严禁堆料,平网下方四周应设置警戒栏杆,防止人员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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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防护 4、洞口防护
(1)边长0.5m*0.5m以下洞口:采用洞口楔紧两根木方或预埋钢筋,上盖木胶合板用铁钉钉牢,周边采用砂浆封闭严密。
(2)边长1.5m*1.5m以下洞口:用有防止挪动措施的盖板封盖,周边采用砂浆封严。
(3)边长1.5m*1.5m以上洞口: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第一道栏杆高度120cm,第二道高度60cm,立杆间距不大于2m,洞口处支挂水平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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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防护
5、伸缩缝及后浇带防护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做法与1.5m*1.5m以下预留洞口防护相同。
6、电梯井道内防护
电梯井内首层及以上每隔4 层(不超过1 0米)满挂一道水平安全网,平网要挂至井道边四周用钢管(钢丝绳)固定;井内严禁有伸出横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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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防护 7、高处临边作业
高处临边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8、大模板存放区
(1)大模板存放区应设1.2m高的两道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油漆。四周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严密,存放区出入口应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严禁人员穿行。
(2)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模板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并应保证两模板间距不小于60cm。
(3)大模板插架操作面必须设1.2m高的两道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油漆;插架底部应平整,并设置专用上下人爬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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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工程 1、基本要求:
(1)总承包单位必须编制脚手架施工、卸料平台搭设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方案会审,方案通过后由总监签字后实施。
(2)脚手架搭设前应由总承包单位相关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存档备查。 (3)脚手架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搭设脚手架时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逐步(段、层)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脚手架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荷使用;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6)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7)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8)施工期间脚手架主要杆件严禁拆除;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遵守后搭先拆、先搭后拆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9)承重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3000N/㎡,装修脚手架使用荷载不得大于200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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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工程 2、脚手架基础
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并满足架体支搭要求,保证不沉陷,不积水;架体应支搭在底座(托)或通长脚手板上,并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楼层拉接卸载
脚手架应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应不超过4m,水平距离不超过6m,拉接应使用钢性材料,严禁提前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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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工程 4、剪刀撑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接长应用搭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m,用3个旋转扣件固定,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角;剪刀撑应与脚手架同步搭设,不得提前拆除。
5、架体内平网防护
落地式脚手架内首层应张挂水平安全网,每隔3层(不超过10m)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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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工程 6、作业面脚手板防护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应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内排架与构筑物间距大于15cm应封闭或张挂平网进行防护。
7、作业面防护
作业面内外两侧均应设置1.2米高的两道防护栏杆,张挂密目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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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工程 8、悬挑脚手架
(1)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cm;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
(2)用于锚固的U 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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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工程 8、悬挑脚手架
(3)悬挑架外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剪刀撑应连续设置;架体底部应用脚手板封闭严密;剪刀撑、挡脚板设置参见《远洋地产开发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9、工具式脚手架(挂架、爬架)
附着升降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附着升降脚手架(挂架)施工作业面必须用脚手板铺设严密,设一道18厘米高的挡脚板,架体沿外排内侧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作业面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架体底部应用脚手板封闭严密;两片架体之间不得少于3个连接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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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工程 10、模板支撑体系
离地20cm应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杆件间距应按照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立杆应采用对接防止偏心受压,扣件式模板支架顶部支撑点距离支架顶层横杆的高度不应大于4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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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脚手架工程 11、卸料平台
(1)搭设完成后以及在每次周转使用前必须经过总包、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后方可使用。
(2)卸料平台采用16#工字钢焊接成主框架,两侧应分别设置前后两道斜拉钢丝绳(前面一道为主绳受力,后一道作为保险绳,正常情况下不受力),并使用绳卡固定,禁止使用花蓝螺栓;钢丝绳在构筑物上锚固端应采用预埋U型环;钢丝绳绳径应经计算确定,每根钢丝绳应采用不少于四个钢丝绳卡固定;平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m高防护围栏,围栏内侧用竹夹板全封闭,护栏上严禁搭放物品,平台上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
(3)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平台正面悬挂总限重标志牌,内侧悬挂限材料数量标志牌)。
(4)通往卸料平台的通道必须铺设严密,无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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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械设备 1、基本要求
(1)总承包单位应组织专业施工技术人员编制塔式起重机拆装、群塔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拆装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方案会审,方案通过后由总监签字后实施。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划位置设置。
(3)大型机械设备在使用前,总承包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应共同验收,并报总监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现场应建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现场机械设备的明显部位或机棚内要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标牌。
(5)信号工、塔司、外梯司机、塔吊(外梯)安装拆卸工、吊篮安装拆卸工应持证上岗。
(6)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作业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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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械设备 2、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应使用当地建委备案合格产品,由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顶升作业,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现场有2台以上(包含2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须编制群塔作业专项方案,不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时,应共同编制专项方案或签订安全协议。 (3)塔司、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
(4)吊装作业前由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塔司、信号工进行联合技术交底,被交底人签字,留档备查。
(5)塔顶高度大于30m的塔式起重机顶端和两臂端应装设红色障碍灯。
(6)产权单位应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塔吊专项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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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械设备 2、塔式起重机
(7)塔式起重机基础周围应有良好排水措施,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9)群塔交叉作业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塔机的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不得少于2m;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8)塔式起重机与构筑物通道,必须与构筑物刚性连接,底部用满铺脚手板,两侧设置1.2m高的两道防护栏杆,刷红白相间油漆,张挂密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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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械设备 2、塔式起重机
(10)塔式起重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1000;附着时,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侧向垂直度应≤2/1000;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垂直度测量,恶劣天气后必须进行重新测量。
(11)塔吊吊勾必须有防脱钩装置;吊运大模板、大灰斗、预制墙板等大件时,必须使用卡环,卡环使用时必须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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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械设备 3、施工升降机
(1)施工升降机应使用当地建委备案合格产品,由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作业,并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外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3)产权单位对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盖章。
(4)楼层停靠门应随到随开,常闭状态使用;楼层停靠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
(5)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必须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防护棚顶部应满铺双层脚手板,两层脚手板之间立面应采用刷有红白警戒色的竹胶板封闭。详见《远洋地产开发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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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用电梯防护棚
三、机械设备 3、施工升降机
(6)施工升降机的各安全装置、限位开关齐全、灵敏可靠,防坠安全器每年需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一次,使用期限5年;施工单位应每三个月做一次防坠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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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械设备 4、高处作业吊篮
(1)吊篮应使用当地建委备案合格产品,由取得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并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装、拆卸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持证上岗。
(3)吊篮安装完成且自验合格后,协同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4)每日作业前,吊篮管理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5)一台吊篮上同时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作业时吊篮下方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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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械设备 4、高处作业吊篮
(6)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应配备独立安全绳及安全带或其他安全装置,安全绳应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不得固定在支架上或活动物体上。
严禁将安全绳直接固定在吊篮结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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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严禁作业人员从窗口上、下吊篮(首层除外);夜间严禁使用吊篮。
四、临时用电 1、基本要求
(1)总承包单位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方案会审,方案通过后由总监签字同意后实施。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以下内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修改设计方案的资料;技术交底资料;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定期检(复)查表;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TN-S接零保护系统。 (5)施工现场电工、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6)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否则应搭设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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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时用电 2、电缆埋地及架空
(1)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2)机械设备电源线保护做法
现场所使用的钢筋、木工加工机械设备的电源线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电源线不得直接外露拖地使用,应采取穿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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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时用电 3、电箱设置
(1)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TN-S接零保护系统,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与手持电动工具的距离不宜大于5m。
(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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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开关箱应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四、临时用电 4、漏电保护器设置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5、照明
(1)人防工程、高温、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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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时用电 6、灭火器材配置
施工现场配电柜、二级配电箱处应放置不少于2具灭火器。
7、现场电线管理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插线板、白皮线、花皮线等电气连接设施。
8、电焊机
(1)电焊机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75mA。
(2)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二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30m。
(3)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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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临时用电 9、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定期检查、维修,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11、高压电防护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与外电架空高、低压线路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低压线(1KV以下)4m;高压线(10KV)6m;旋转式塔吊的任何部位或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2m;护线架的支搭应采用非导电材质,其基础立杆地埋深度为300-500mm,整体护线架要有可靠支顶拉接措施,保证架体稳固。
10、重复接地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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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保卫 1、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应按照消防平面布置图设置,材料库房、动火现场、配电箱附近、办公及生活区、木工操作间等部位应布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要求配备,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2)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或保卫消防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作业,用火证当日有效;若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 (3)构筑物内严禁大量存放易燃物品,如聚苯板、油漆、木屑等。
(4)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施工现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工程消防审批有关资料、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协议。
(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 (6)高空焊接或切割时,焊接周围及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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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保卫 2、现场消防安全 (1)临时消防车道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2)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器材设置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应配备消防器材,要做到布局合理,并且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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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保卫
3、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品库房设置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油漆、稀料、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必须设专库存放;库房搭设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库房内应采用防爆灯,用电符合防火规定,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4、消防立管设置
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应配备足够的水龙带,且冬季采取防冻措施;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挪作施工用水管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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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保卫 5、氧气、乙炔瓶设置
氧气、乙炔瓶、明火作业间距应符合要求,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结构内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乙炔瓶禁止倒放。
6、厨房液化气罐
食堂使用的液化气罐应单独设置在专用存放间,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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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消防保卫 7、保温材料堆放
保温材料(聚苯板等)进场后,要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集中存放区,采用不燃材料安全覆盖,或将保温材料涂抹防护层后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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