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2006年8月我国融资融券进入试点实施阶段,对试点期间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不仅成为当务之急,而且有利于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防范。
本文从证券公司角度对融资融券试点的风险管理展开研究,比较分析了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融资融券制度和以日本、台湾为代表的专业化融资融券制度,提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融资融券制度。识别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针对每一类型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从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融资融券的利率和费率、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融资融券额度和证券的种类五个方面,阐述如何对融资融券风险进行控制。
关键词:融资融券, 企业风险管理,市场风险,融资利率, 客户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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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引 言 ································································································································· 4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4 1.2本论文研究范围和内容 ·······························································································5 第二章 国外融资融券制度与我国的选择 ················································································· 6
2.1美国的融资融券制度 ···································································································6 2.2日本的融资融券制度 ···································································································7 2.3台湾的融资融券制度 ···································································································9 2.4我国融资融券制度的选择 ·························································································10 第三章 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识别与对策 ·················································································· 12
3.1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风险与对策············································································12 3.2融资融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风险控制模式························································13 第四章 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 15
4.1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 ·································································································15 4.2利率和费率的确定 ·····································································································21 4.3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保证金比例 ·········································································22 4.4冲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 ·············································································23 4.5融资融券的额度和种类 ·····························································································23 4.6融资融券业务的监控与报告 ·····················································································24 结论···········································································································································26 参考文献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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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 言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2006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中国证券市场融资融券进入试点实施阶段。2006年8月20日沪深交易所发布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该《细则》不仅为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提供交易服务和技术支持,更将着眼于通过严密的制度安排,控制融资融券这一新业务的风险,保证业务试点的顺利展开。2006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台《融资融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至此,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交易和结算环节的基本业务规则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融资融券的试点将改变投资者的盈利模式,直接影响着A股市场的所有参与各方,因此成为市场瞩目的焦点。
融资融券和做空机制的结合,对于券商而言将形成巨大的利好。此前券商的经纪业务服务内容比较单一,仅仅是提供跑道。有了融资融券,券商经纪业务的内容将更加丰富。与此同时,融资融券将有利于市场交投的活跃,而证券交易量的增大,券商的佣金收入也会随之增加。比较而言,真正能受惠的券商还应属于那些国家扶持的创新类券商。据测算,虽然未来若干年内,融资融券将给证券市场带来巨大的增量资金,但2006年的最大规模约3000亿元,短期内能实际投入市场的资金只有约100亿元。
融资融券放开是一柄“双刃剑”,它可能增大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因为融资可能导致银行信贷资金进入证券市场,如果控制不力,将有可能推动市场泡沫的形成;而在经济出现衰退、市场萧条的情况下,又有可能增大市场波动,甚至引发危机。所以,就证券公司而言,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研究,成为当务之急,对中国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防范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1.2 本论文研究范围和内容
本文从证券公司角度对融资融券试点的风险管理展开研究,首先比较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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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化融资融券制度和以日本、台湾为代表的专业化融资融券制度,依据国内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和现状,提出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融资融券制度,并分析了我国推出的融资融券试点的特征。
按照企业全面风险管理(ERM)方法,识别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应用风险图描述试点期间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重要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针对每一类型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并探讨了融资融券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风险控制模式。
为了在融资融券业务流程中控制各类风险,本文从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融资融券的利率和费率、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融资融券额度和证券的种类五个方面,阐述如何对融资融券风险进行控制,最后探讨融资融券业务的监控和报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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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外融资融券制度与我国的选择
由于经济发展的阶段和水平的不同,以及社会经济制度和历史过程的差异,各国(地区)形成了适合自己市场实际情况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这些制度可以概括地归结为两大类,市场化融资融券模式和专业化融资公司模式。在市场化融资模式中,证券公司主要通过货币市场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信贷、回购和票据融资,融资融券交易均表现为典型的市场行为,美国就是这种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的代表。在专业化融资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必须向经过特批的证券金融公司筹借资金,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如日本、台湾等实行的是这种专营的金融公司模式。 2.1 美国的融资融券制度
在美国现行体制中,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活动进行管理的部门是联邦储备委员会。美联储的管理是建立在《1933年证券法案》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基础之上的,此外美联储还先后颁布了4个有关信用交易的规定。除美联储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协会等自律机构也从自身的角度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条例来约束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作为对联储的法规和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信用交易账户操作的细则,以保证联邦有关法规的实施。另外,为了加强整个证券公司的规范水平、防范各种法律合同风险,证券公司协会还制订了标准化的信用交易账户开户合同和借券合同,对账户的操作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活动通过法律的条款加以界定。
美国的市场化信用交易模式,是建立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包括证券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比较完整的自主性基础之上的。在美国信用交易体系下,基本上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美国融资融券交易的最大特征就是高度的市场化
在美国的信用交易模式中,监管当局从活跃市场同时又要有效地防范风险的目标出发,制订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规则。在制度所限定的范围内,融资融券交易完全由市场的参与者自发完成。在融资融券的资格上,几乎没有特别的限定,只要是资金的富裕者,就可以参与融资,只要是证券的拥有者,就可以参与融券。而证券公司之间,同样可以相互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与交易客户之间,只要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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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意”的基础上,实际上也可以进行融资融券的活动,比如出借证券、使用客户保证金等等;银行的参与方式则以资金转融通为主,同时也向证券公司提供借券,而其他金融机构(养老金、保险公司等)则积极参与借券的转融通。这种信用交易主体的广泛性,源于美国金融市场的发达。
2、信用交易体系与货币市场回购市场紧密联系
在美国的信用交易中,不仅融资融券主体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信用交易体系与货币市场、回购市场紧密结合。美国的货币市场基本上是对机构开放的,各个机构都能够在货币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得开展信用交易所需的资金或者证券。而在货币市场中,使用最为广泛的工具就是债券回购。回购工具的广泛使用,源于美国透明的货币市场以及完善的信用基础。另外对于证券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而言,抵押贷款和融券也是广为采用的方法。 2.2 日本的融资融券制度
日本证券金融公司(Japan Securities Finance Company, JSF)从1977年即开始从事一般股票借贷的经纪业务。在2002年2月开发了一个专业的股票借贷电子平台——e Stock Lending,从而加快了一般股票借贷业务的发展速度。根据JSF公司2004年年报数据来看,信用交易借贷总量为11,544亿日元,占总借贷量的61.38%,债券借贷业务总量为462亿日元,仅占总借贷量的2.46%,一般股票借贷业务为6,8021亿日元,该项业务比重最大,占总借贷量的36.16%。
日本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证券抵押和融券的转融通完全由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完成。在这种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的模式中,证券公司与银行在证券抵押融资上被分隔开,由证券金融公司充当中介,证券金融公司居于排它的垄断地位,严格控制着资金和证券的信用交易渠道。。
日本选择由证券金融公司主导的专业化模式是有原因的,金融体系和信用环境的完善程度,往往与信用交易模式的专业化(或者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大凡金融市场越不发达、信用环境越薄弱,对专业化机构监控的依赖性就越大。
日本的专业化融资融券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1、证券金融公司的垄断专营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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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债券面值和股票面值有所不同,统计时略去一般证券借贷业务的债券借贷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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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负债结构来看,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主要是通过向资金和证券的拥有者融借证券和资金,来维持自己的转融通业务。同时日本证券金融公司的自有资本的比例很小,为2.5%。如此小的自有资本规模,只有在政府支持和垄断专营的基础上,才能够维持业务的正常运行。实际上,由于证券公司不能够直接向银行、保险基金等机构融入证券,其它金融机构如果需要借出证券,一般是要将其转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再由证券金融公司附加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将证券融借给证券公司。而在融资方面,由于证券公司可以部分参与货币市场以及从银行获得抵押贷款,证券金融公司对融资方面的垄断性要小一些,是一种“准垄断”的状态。
2、信用交易操作层级分明
在日本的专业化信用交易模式中,客户不允许直接从证券金融公司融取资金或者证券,而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统一进行。证券公司除了部分资金以外,也不能够直接从银行、保险公司获得信用交易所需要的证券或资金。这样,证券金融公司便成为整个信用交易体系中证券和资金的中转枢纽。大藏省只要通过控制证券金融公司,就可以调控进出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
图2.1 日本证券金融公司模式下的融资融券业务
资金、证券转融通 保证金、证券抵押 信用交易客户 资金、证券转融通 证券公司 保证金、证券抵押 股东 资本金银行 贷款 货币市场 回购、拆借 保险、基金等 融券 证券金融公司 3、日本证券金融公司在证券公司资券转融通中的地位正在逐步下降 导致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银行与货币市场的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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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融通需求发生分流,证券公司越来越多地通过短期借款、回购等方式从其他渠道获取所需资金。但与转融资的情况相反,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的借券额占证券公司总借券交易额的比重却越来越高,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在于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券业务中的垄断地位。
像日本这种职能分工明确的结构形式,确实便于监管,也与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相适应,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损失了资源快速配置的效率。 2.3 台湾的融资融券制度
台湾的融资融券制度虽然是与日本相似的专业化证券金融公司模式,但是有一个重要的差异,就是实行了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
在台湾所有的证券公司中,只有一小部分是经批准可以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机构,其余的证券公司则没有营业许可。获得融资融券许可的证券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证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客户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融券。这样证券金融公司实际上一面为一部分证券公司办理资券转融通,同时又直接为一般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在“双轨制”的结构中,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既可以通过证券抵押的方式从证券金融公司获得资金,也可以将不动产作抵押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机构融资,因此,证券金融公司并不是资本市场和货币资金市场之间的唯一资金通道,而是专门以证券质押的方式获取资金的特殊通道。
从台湾信用交易制度的历史进程和现实状况来看,基本上体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证券金融公司处于既垄断又竞争的地位
在台湾的信用交易模式中,一方面根据台湾金融市场的欠发达现状,采取了专业化集中信用的形式,另一方面又力图在各个方面充分体现出市场竞争的特点。台湾有四个证券金融公司,但并不象日本那样由一家几乎完全垄断市场,而是在信用交易提供转融资上展开市场竞争。另外在从资本规模上也比较接近,这种四家竞争的形式促进了证券金融公司的效率。由于近似有效的市场竞争,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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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比较注重市场运作与风险的控制。
2、客户信用交易并非必然集中于证券公司,证券金融公司的职能逐步从转融资过渡到直接融资
台湾的证券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具有信用交易资格,可以为客户直接提供融资和融券的信用交易支持,而大部分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信用交易客户的委托,转而向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而客户也可以选择,是从证券公司直接获得融资和融券,还是直接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融资和融券。所以,证券金融公司在资券转融通业务日渐萎缩的情况下,更多地转向直接为个人投资者提供资券融通,成了一个市场化的融资公司。
3、证券金融公司的资券转融通业务日渐萎缩
台湾的证券公司,尤其是有信用交易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信用交易中越来越多地利用货币市场的融资工具,而逐渐减少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依赖,这导致了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的萎缩。 2.4 我国融资融券制度的选择
从美国、日本和台湾的制度比较中可以看出,一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制度的选择从根本上说是由该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水平和经济制度的结构特征决定的。美国的制度是在市场的历史进程中自发地形成和发展,并由法规制度加以限定和完善的。日本和台湾的制度都是战后在证券市场欠发达、交易机制不完善、整个金融制度不健全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因而其制度从一开始就有别于美国,具备中央控制的性质。
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市场参与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也相对较低,因此难以直接采用市场化的融资融券模式,我国的融资融券制度而应吸取日本和台湾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过渡性专业化的证券金融公司模式,等时机成熟后再转为市场化模式。
未来我国的证券金融公司,可由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以及其它有实力的投资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共同投资建立。建立的证券金融公司应充分注意到其过渡性。从日本和台湾的经验来看,证券金融公司曾在活跃市场、融通资金和控制风险等方面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这种专营性的证券金融公司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它在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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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中的份额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越来越难以胜任日渐增多的市场职能,在运行中出现了业务大、责任重、风险集中的状况。因此,我国在建立融资融券制度时,从一开始就应明确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才是最终的选择,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只是一个过渡的桥梁。在制度设计中,应使其尽量精干并易于调整和过渡。在数量上宜控制家数;在功能上,应尽可能采取市场化的运行方式,减少政府过度干涉,防止权力和责任过于集中。
证券金融公司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通道之一。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与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台湾实行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并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只有约三分之一的证券公司有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其它的证券公司只能为客户办理资券转融通。我国在实施融资融券时,可同时借鉴日本、台湾的经验,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考虑制定以下分阶段的实施步骤:
1、券商融资融券试点,对券商的融资融券资格设限,试点期间仅允许少数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同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2、在证券金融公司建立之初,规定其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而不得向后者进行融券,也不得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证券公司仅向投资者融资。
3、在运行一段时间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但仍不得向券商或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
4、在我国的做空机制建立起来后,放开证券金融公司向券商和投资者从事融券业务,同时券商也可以向投资者融券。
目前我国推出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对券商融资融券资格设置了较高的门槛,规定证券公司只能以自有证券和自有资金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基本模式是以证券公司为中心向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证券公司负责客户授信、资金证券管理等业务操作,同时信用交易与普通交易完全隔离,独立运行,即信用账户以券商名义单独设立,同时下设客户的二级明细账户,监管机构能够透过券商一级账户看到客户明细资料。
从《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看,目前的融资融券交易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信用交易和杠杆交易,而是质押或抵押式交易和足额或超额交易,初期的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意义要大于其实质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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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融资融券业务风险识别与对策
3.1 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风险与对策
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其他的风险还包括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风险图(见图3.1)描述了试点期间三大风险的重要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其中,市场风险是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最主要的风险,是风险控制流程中的重点环节。
低 发生可能性 高 市场风险 重要性 高度优先 实时监控 信用风险 信用分级 定期评估 操作风险 日常监控 改进调整 高 图3.1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风险图
融资融券业务具有典型的卖方业务特征,券商的定位是以信用中介的身份赚取利差及手续费收入,避免承担市场风险。与银行抵押贷款不同的是,试点阶段的融资融券业务严格限定于特定账户内,纯属交易型融资融券,券商拥有强制平仓权,因此,风险管理的核心问题不是客户资信,而是券商管理抵押品的能力,即对抵押品的市场风险进行控制,尤其对客户抵押品的变现能力的管理。
未来融资融券业务完全市场化后,信用风险将是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风险,必须建立一套完备的制度对客户资信及担保品进行精确的度量,并保持密切跟踪及动态调整。
表3.2概括了试点期间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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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 融资融券业务风险与管理
风险类型 1、市场风险 含 义 风险管理对策 抵押品跌价无法变现造成的风险,如股票高度优先,实时监控 价格连续下跌,无法及时平仓变现,最终只能以低于贷款价值出售造成的风险。 指定专人实时监控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债务价值的变动。 2、操作风险 业务操作中出现的人为风险,如信用前端日常监控,改进调整 控制不严,客户超过融资融券限额,因监管、建立一套健全的自动化业务通知、平仓等操作未按规定执行造成资产损失等风险。 系统,通过权限设置等控制操作风险,建立起必要的业务稽核制度。 3、信用风险 抵押品跌价无法偿还贷款,客户逃避还款责任的风险。 客户抵押资产存在重复、虚假抵押、涉讼等情况,造成抵押失效,抵押品被司法冻结、扣划的风险。 客户出具虚假身份、资信证明造成的风险。 信用分级,定期评估 建立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制度。 4、流动性风险 证券公司的资金或个券头寸不足 从各种有效渠道调拨,并尽量减少资金管理成本 制订标准化的信用交易账户开户合同和融资融券协议 5、法律风险 因有关融资融券协议条款存在缺陷或执行不当造成的风险。 6、道德风险 客户、公司工作人员分别或合谋挪用融资融券资产造成的风险。 客户利用融资融券资产坐庄、对敲、拉升股价等操纵市场造成的风险。
3.2 融资融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风险控制模式
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决策和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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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设立和运行。为了控制风险,应设立一个“信用交易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与传统的经纪业务相对分开,信用交易部人员构成应当涵盖研究人员、风险控制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经纪业务人员及财务人员。
同时,建立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相适应的内部组织架构,融资融券业务的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主要业务环节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负责,融资融券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财务核算等方面,均与其他业务相互分离。
在风险控制模式上,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由证券公司总部集中统一管理,即将所有的业务监控、预警及紧急处理都由公司总部统一安排、统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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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
由于融资融券业务自身具有的信用交易和杠杆作用,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应把风险控制放在首要位置,从以下几方面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风险控制:
1、建立客户选择与授信制度;
2、根据自身营运成本、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确定融资融券的利率
与费率;
3、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
4、 确定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 5、 融资融券额度和证券的种类。
4.1 客户信用评级和授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客户选择与授信制度,明确规定客户选择与授信的程序与权限,我们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中引入客户评级制度,根据不同情况对客户进行信用分级,客户信用等级越高,意味着更高的融资额度和较低的利率(或较低的保证金比例)。
设计客户信用评级时,我们借鉴了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的相关体系,根据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不同情况,把客户分为六个等级,每个等级给予不同的初始授信等级和额度。在此之后,则根据盈利能力、交易量、持仓品种及更换持仓品种的频率等,定期调整其授信等级和利率。随着信用交易的增加,公司将根据客户信用帐户的运作情况,有选择地逐步提高其信用级别。
1、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客户选择标准和开户审查制度,明确客户应具备的条件和开户申请材料的审查要点与程序
参照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设计,投资人若想从事信用交易,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可以分为积极资格和消极资格.积极资格即规定客户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参与信用交易,消极资格即规定什么样的客户不能参与信用交易.
(1)积极资格
年满二十岁,有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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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证券经纪人处已开立买卖股票普通帐户,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以上,
且交易结算资金已纳入第三方存管;
最近一年内委托买卖证券成交十笔以上,累计成交金额应达申请融资额
度的50%以上;
最近一年所得各种财产合计达所申请额度的30%,相关证明材料以下述
范围为限:第一,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持有的不动产所有证的复印件或缴税税单;第二,最近一个月的金融机构的存款证明;第三,持有三个月以上有价证券的证明。 (2)消极资格
申请人如有下列事情之一,公司应拒绝其开立信用交易帐户: 不符合开户应具备积极资格者; 利用他人名义开立信用帐户;
在本公司或其他证券公司处所开立证券交易帐户被注销者; 依照公司法破产法正在进行重组或破产者; 本公司的股东和关联人。 (3)申请开户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申请人若为自然人,则开户时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财产及收入证明、交易记录,然后填写《信用帐户申请书》与《融资融券合同书》交由公司审查。
申请人若为法人,应由被授权人亲自带授权书、被授权人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设立及变更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法人印鉴证明、法人登记证明文件原件等文件,并提供不动产所有证的复印件或缴税税单、最近一个月的金融机构的存款证明、持有三个月以上有价证券的证明,然后填写《信用帐户申请书》与《融资融券合同书》交由公司审查。
2、建立客户信用评估制度,根据客户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等因素,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类别和层次,并确定每一类别和层次客户获得授信的额度、利率或费率
(1)企业法人信用等级评定的相关指标及授信额度
不同类型行业的企业有不同的信用等级系数评定表,因此,对不同行业的企业应该采取不同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估标准。下面是以工业类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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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指标为例。
表4.1 工业类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编号 (一) 1 评定指标 信用履约能力评价 利息偿付率 标准分 32分 5分 满分值 ≥100% 计分公式 应得分值=(利息偿付率百分点-90)×1/2 得分标准 % 90 92 94 96 98 100 计分0 1 2 3 4 5 % 8 6.4 4.8 3.2 1.6 0 计分 0 1.4 2.8 4.2 5.6 7 % 2 3.6 5.2 6.8 8.4 10 计分 0 2 4 6 8 10 2 贷款逾期率 7分 0% 应得分值=(8-贷款逾期率百分点) ×7/8 3 日均存贷比 10分 ≥10% 应得分值=(存贷比百分点-2) ×5/4 4 (二) 5 日均存款额 偿债能力评价 资产负债率 10分 28分 8分 ≥50 ≤60% 应得分值=(80-资产负债率百分点) ×2/5 万元 0 10 20 30 40 50 计分 0 2 4 6 8 10 % 80 76 72 68 64 60 计分 0 1.6 3.2 4.8 6.4 8 6 流动比率 4分 ≥130% 应得分值=(流动比率百分点-100) ×2/15 % 100 106 112 118 124 130 计分 0 0.8 1.6 2.4 3.2 4 7 速动比率 4分 ≥80% 应得分值=(速动比率百分点-50) ×2/15 % 50 56 62 68 74 80 计分 0 0.8 1.6 2.4 3.2 4 8 非筹资性现金净流量与流动负债比率 或有负债比率 利息保障倍数 盈利能力评价 总资产报酬率 4分 ≥15% 应得分值=(非筹资性现金净流量与流动负债比率百分点-6) ×4/9 % 6 7.8 9.6 11.4 13.2 15 计分0 0.8 1.6 2.4 3.2 4 9 3分 ≤100% 应得分值=(150-或有负债比率百分点) ×3/50 % 150 140 130 120 110 100 计分 0 0.6 1.2 1.8 2.4 3 倍数 1 1.6 2.2 2.8 3.4 4 计分 0 1 2 3 4 5 10 5分 ≥4倍 应得分值=(利息保障倍数-1) ×5/3 (三) 11 15分 5分 机械五金业≥10% 应得分值=(总资产报酬率百分点-1) ×5/9 16
% 1 2.8 4.6 6.4 8.2 10 计分 0 1 2 3 4 5
12 销售利润率 5分 机械五金业≥12% 机械五金≥15% 业应得分值=(销售利润率百分点-2) ×1/2 % 2 4 6 8 10 12 计分 0 1 2 3 4 5 13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能力评价 企业规模 5分 应得分值=(净资产收益率百分点-2) ×5/13 % 2 4.6 7.2 9.8 12.4 15 计分 0 1 2 3 4 5 (四) 14 17分 6分 净资 净资产 <1000 >1000 <1000 >1000 销售收入 <2000 <2000 >2000 >2000 计分 0 2 4 6 产>1000万 销售收入>2000万 15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 产品销售率 4分 机械五金≤180 业应得分值=(230-周转天数) ×2/25 天数 230 220 210 200 190 180 计分 0 0.8 1.6 2.4 3.2 4 16 3分 ≥95% 应得分值=(产成品销售率百分点-45) ×0.06 % 45 55 65 75 85 95 计分 0 0.6 1.2 1.8 2.4 3 17 净资产增长率 经营管理综合评价 领导素质 平 专业年限 所有制 行业政策 经营管理 4分 ≥10% 应得分值=(净资产增长率百分点-2) ×1/2 % 2 3.6 5.2 6.8 8.4 10 计分 0 0.8 1.6 2.4 3.2 4 (五) 18 19 8分 ≥60% ≥5年 % ≥20 ≥40 ≥50 ≥60 计分 0.3 0.6 0.8 1 文化水 1分 1分 2分 1分 1分 1分 年 ≥1 ≥3 ≥4 ≥5 计分 0.3 0.6 0.8 1 明晰2分,不明晰0分 发展行业1分,扶持行业0.5分 好1分,较好0.5分 国际先进水平1分,国内先进水平0.8分,行业平均水平0.5分,一般水平0.3分 优1分,好0.8分,较好0.5分,一般0.3分 管理素质 20 技术素质 21
发展前景 1分 企业信用等级通过评估指标体系的积分进行划分,依信用度高低可划分为六级:AAA、AA、A、BBB、BB和B级。各级的评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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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级: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偿付率,贷款逾期率,日均存款额指标得分均为满分,有一项不达要求的最高只能评定为AA级。
AA级: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上,且资产负债率在70%以内,利息偿付率和贷款逾期率均为满分,日均存款额指标得分在6分以上,有一项不达要求的最高只能评定为A级。
A级: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上,且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分不低于4分,利息偿付率和贷款逾期率均为满分,有一项不达要求的最高只能评定为BBB级。
BBB级:得分在60分至70分之间,或得分虽在7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2)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分低于4分;(3)利息偿付率得分在4分以下;(4)贷款逾期率得分在5分以下。
BB级:得分在50分至60分之间,或得分虽在6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利息偿付率得分在2分以下;(2)贷款逾期率得分在3分以下。
B级。得分在50分以下,或得分虽在5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国家明令淘汰;(2)资不抵债;(3)企业已停产半年以上;(4)存在逃废银行债权的行为。
考虑到企业的融资额度一般大于个人的融资额度,风险相对较大,各个信用等级企业的融资额度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如公司可用资金余额)慎重从紧确定。
机构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参照上述工业类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根据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资料,确定不同的初始授信等级和额度。
(2) 个人信用等级评定的相关指标及授信额度
表4.2 个人信用等级评定
序号 (一) 1 2 3 4 5 评定指标 自然情况 年龄 性别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 满分值 28分 6分 2分 5分 5分 8分 计分公式 得分标准 25岁以下 26—35岁 36—50岁 50岁以上 2 4 6 4 男 女 1 2 已婚有子女 已婚无子女 未婚 其他 5 4 3 2 良好 一般 差 5 3 --1 研究生以上 本科 大专 高中 其他 18
8 6 4 2 1 6 (二) 7 8 9 10 11 12 13 (三) 14 (四) 15 16 户口性质 职业情况 单位类别 单位经济状况 从事行业发展前景 岗位性质 在本岗位年限 职称 月收入 家庭情况 家庭人均月收入 与银行关系 日均存款额 利息偿付率 2分 39分 6分 4分 4分 6分 3分 4分 12分 9分 9分 10分 5分 应得分值=(利息偿付率百分点—90)×1/2 常住户口 临时户口 2 1 机关事业(6) 国有企业(4) 集体企业(3)个人独资企业(2)个体经营户(2)三资外企(5) 良好 一般 较差 4 2 --1 良好 一般 较差 4 2 --1 单位主管 部门主管 一般职员 6 4 2 两年以上 一至两年 一年以内 3 2 1 高级 中级 初级 4 2 1 >100000>8000>5000>4000>3000>2000>1000>500 12 10 9 8 6 4 2 1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1000 9 6 5 4 3 1 >50万 > 40万 >30万 >20万 >10万 0万 10 8 6 4 2 0 100% 98% 96% 94% 92% 90% 5 4 3 2 1 0 0% 1.6% 3.2% 4.8% 6.4% 8% 7 5 6 4.2 2.8 1.4 17 贷款逾期率 7分 应得分值=(8—贷款逾期率百分点)×7/8 (五) 18 19
财产情况 不动产(房产证) 有价证券 个人信用等级通过评估指标体系的积分进行划分,依信用度高低可划分为六级:AAA、AA、A、BBB、BB和B级。
AAA级:综合得分90分以上,收入水平很高,偿债意愿很强,社会地位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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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庭环境非常优越,一般可获得50万元的融资额度。
AA级:综合得分在80-89分之间,收入水平高,偿债意愿强,社会地位高,家庭环境优越,一般可获得10万元的融资额度。
A级:综合得分在70--79分之间,收入水平较高,偿债意愿较强,社会地位较高,家庭环境较优越,一般可获得5万元的融资额度。
BBB级:综合得分在60-69分之间,收入水平中等,有偿债意愿,有一定社会地位,家庭环境良好,一般可获得1万元的融资额度。
BB级:综合得分在50--59分之间,收入水平一般,有一定偿债意愿,社会地位一般,家庭环境一般,一般可获得5000元的融资额度。
B级:综合得分在49分以下,收入水平较低,偿债意愿不强,社会地位较低,家庭环境较差,一般可获得3000元的融资额度。
在融资融券试点阶段,还可根据客户的基本资料、以前的交易记录、作为担保品的股票的质地等情况进行分类。投资收益率较好、投资风格比较稳健的客户有望获得更高的授信等级和额度。 4.2 利率和费率的确定
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需要确定的利率和费率主要有:客户支付给公司的融资利率和借券费率。
1、客户支付给公司的融资利率
一般参考市场利率确定一个基本利率,例如,美国主要参考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然后再加一定点数;日本信用交易融资和融券利率由证交所规定,融资利率=市场平均利率+3.25%,融券利率=市场平均利率-1.25%,市场平均利率为交易所根据货币市场隔夜拆息率、欧洲日圆利率与国库券利息的平均数制定的。
证券公司可参考相应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然后确定加减的基差,基差的测算要考虑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如采用一年期贷款为基准利率,在此基础上增加2.15%,则公司向客户收取的基本融资利率为:
基本融资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基差
=5.85%+2.15% =8%
基本融资利率的设定也要参照其他证券公司的融资利率,以免融资融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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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对不同类别客户确定不同的利率及费率。在公司基本融资利率之上,对不同类别的客户和不同的借方余额可制定不同的利率水平。
建议将个人客户按照信用等级分类为一般客户和贵宾客户,一般客户为信用等级在A级以下的客户,贵宾客户为A级以上(含A级)的客户;借方余额可根据个人客户的信用额度分为若干等级。
表4.3 信用额度与融资利率 借方余额 低于50000元 50000—100000元 100000—500000元 一般客户利率 基本融资利率+1.5% 基本融资利率+0.75% 基本融资利率-0.25% 贵宾客户利率 基本融资利率+1% 基本融资利率+0.25% 基本融资融资利率-0.75%
2、借券费率
我国台湾地区做法一般按照卖出证券金额的千分之一来计算,建议公司根据融券成本(如债券回购利率)制定一个基准费率,然后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4.3 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保证金比例
确定保证金比例是融资融券业务非常重要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方法,融资保证金比例包括最低初始保证金比例和维持保证金比例。
沪深交易所发布的《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即: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5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50% 也就是说,客户在融入资金购买证券或融券卖出证券时,必须交纳50%的保证金。沪深交易所规定维持担保比例(即维持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30%,即: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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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定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沪深交易所规定的标准,以后根据业务开展和风险情况,公司可以在上述比例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调高比率。.
在确定了初始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后,公司应采取实时盯市的制度,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当客户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低于50%但维持担保比率高于130%时,则该客户帐户成为限控帐户,停止向该客户融资,注意观察,但不必追加保证金;当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时,则必须发出追缴保证金通知书,通知客户在规定期限内(期限不超过2个交易日)必须追加担保物,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若在规定期限内追加成功的,则取消其限控帐户称号,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补足保证金的则到期强制平仓,将平仓取得收入先偿付融资款及利息,剩余收入退还客户。
4.4 冲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
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及沪深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表4.4中的折算率进行折算:
表4.4 沪深交易所冲抵保证金的折算率 上海证券交易所 1、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4、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深圳证券交易所 1、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非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4、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沪深交易所将在试点初期确定可冲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4.5 融资融券的额度与证券种类
根据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和资本充足等情况,综合考虑融资融券业务资金、证券来源,当期证券市场风险状况、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水平和承受能力,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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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一段时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融资融券额度需要考虑该业务分配的净资本额度,可以控制在公司净资本的30%以内。
标的证券是可作为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沪深交易所将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进展情况,从满足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4.6 融资融券业务的监控与报告 1、监控系统与业务跟踪管理
为了监控融资融券风险,应建立集中的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监控系统(平台)。风险监控系统(平台)应当具备业务数据集中管理、融资融券业务总量监控、信用账户分类监控、自动预警等功能,并应设置必要的开放功能或数据接口,以便监管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情况。
公司应指定专人实时监控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债务价值及其比例的变动情况,当该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时,应按照约定方式及时通知客户补足担保物。
2、风险控制指标
按照2006年7月20日颁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制定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以下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 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2) 对单个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3) 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 (4) 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5) 按对客户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合理确定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分规模,并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实时监控,动态调整融资融券业务总、分规模。
根据确定的业务总规模指标,合理分解制定对单个客户单只股票、单个客户所有股票、单只股票单个客户、单只股票所有客户、所有客户单只股票、所有客户所有股票等业务分规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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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的监控与调整机制。一方面,公司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监控机制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财务指标核算体系,每日、每周、每月对公司净资本、流动性、资产负债等主要财务指标进行监测,随时根据净资本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调整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进而调整业务分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应集中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客户未补仓规模总额,分析其对公司净资本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并通过调整融资融券业务总、分规模的方式调整公司净资本等财务指标。
公司应当从融资融券业务的当期利润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专项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融资融券业务亏损、核销融资融券业务形成的呆坏帐。
3、报告
风险管理门应当根据融资融券业务开展状况,定期(每周)出具风险评估报告,重点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高风险账户比例情况、坏帐情况、集中度、账户限额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提出相应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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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本文从证券公司角度对融资融券试点的风险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得出的结论主要有:
1、融资融券业务模式主要分为美国市场化模式与日本证券金融公司模式。日本模式适用于金融市场不发达,信用体系不完善的市场,便于监管,但是从长远来看,必然会向美国市场化模式过渡。我国的融资融券试点仅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同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本质上是质押或抵押式交易。
2、试点阶段的融资融券业务严格限定于特定账户内,券商拥有强制平仓权,因此,风险管理的核心问题不是客户资信,而是券商管理抵押品的能力,即对抵押品的市场风险进行控制。未来融资融券业务完全市场化后,信用风险将是融资融券业务的主要风险。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采取不同的风险管理对策。
3、为控制信用风险,融资融券业务中应引入客户评级制度,根据不同情况对客户进行信用分级,客户信用等级越高,意味着更高的融资额度和较低的利率。借鉴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的相关体系,根据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的不同情况,把客户分为六个等级,每个等级给予不同的初始授信等级和额度。在此之后,则根据盈利能力、交易量、持仓品种及更换持仓品种的频率等,定期调整其授信等级和利率。
4、融资利率的确定参考相应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然后确定加减的基差,基差的测算考虑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如采用一年期贷款为基准利率。融资利率的设定也要参照其他证券公司的融资利率,以免融资融券业务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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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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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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