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自弊的读音是:wéi fǎ zì bì。
为法自弊的拼音是:wéi fǎ zì bì。 繁体是:為法自弊。 注音是:ㄨㄟˊㄈㄚˇㄗˋㄅ一ˋ。 简体是:为法自弊。 词性是:成语。
关于为法自弊的反义词
嫁祸于人 作法自毙
关于为法自弊的成语
不足为法 知法犯法 弊绝风清 弊帚千金 弊帚自珍 作法自毙 行而世为天下法 齿弊舌存 弊衣疏食 弊衣疎食
为法自弊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为法自弊wéifǎ-zìbì。(1)自己作法,自受弊害。为法自弊[wéifǎzìbì]⒈自己作法,自受弊害。英conductlawtolimitoneself;createlawsonlytodestructoneself;基础解释:意思是作定自弊。
二、引证解释
⒈作定自弊。参见“作法自弊”。引《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於此!’”综合释义:作定自弊。为法自弊[wéifǎzìbì]作法自毙。西汉·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汉语大词典:作定自弊。《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参见“作法自弊”。国语辞典:语本《史记.卷六八.商君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指自己订立的法规,反而让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资治通鉴.卷一一六.晋纪三十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也作「作法自毙」。为法自弊[wéifǎzìbì]⒈语本指自己订立的法规,反而让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也作「作法自毙」。引《史记·卷六八·商君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资治通鉴·卷一一六·晋纪三十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成语解释为法自弊辞典修订版:语本《史记.卷六八.商君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指自己订立的法规,反而让自己受害。比喻自作自受。《资治通监.卷一一六.晋纪三十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也作「作法自毙」。成语词典版:01.《资治通监.卷一一六.晋纪三八.安帝义熙八年》:「毅夜投牛牧佛寺。初,桓蔚之败也,走投牛牧寺僧昌,昌保藏之,毅杀昌。至是,寺僧拒之曰:『昔亡师容桓蔚,为刘卫军所杀,今实不敢容异人。』毅叹曰:『为法自弊,一至于此!』遂缢而死。」其他释义:作定自弊。
关于为法自弊的词语
弊帚自珍 法弊 各自为法 为臣死忠,为子死孝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弊弊 为法自弊 颦有为颦,笑有为笑 作法自弊 立一法即有一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