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事件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二)重大事件(ⅱ级)
(三)较大事件(ⅲ级)
(四)一般事件(ⅳ级)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救援领导机构
(二)救援专家组
(三)救援执行机构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
四、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
(二)现场救援及指挥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四)信息报告和
(五)应急响应终止
五、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统
(二)急救机构
(三)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基地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五)物资储备
(六)经费保障
(七)交通运输保障
(八)其他保障
六、公众参与
七、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二)制定与修订
(三)解释部门
(四)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应急预案》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和《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四)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二、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1.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省或有关部门请求国家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2.跨省(市)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
2.跨市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
3.省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
2.县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
2.县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体系由救援领导机构、救援专家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在县或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所在地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一)救援领导机构
1.县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卫生局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分管副担任,成员由县卫生局、县经贸委、县科技局、县、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红十字会、县人武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
县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机构或市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领导全县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2.县救援领导小组
办公室
县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卫生局内),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有关协调工作。
(二)救援专家组
县卫生局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
(三)救援执行机构
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执行机构由120急救分中心、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机构组成,在县救援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其中,各级医疗机构、急救分中心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救治和伤员转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需要,设立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的救援行动。
。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
1.i级响应
(1)i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i级响应:
①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启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②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启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特别重大事件(i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i级响应行动
县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救援执行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落实医疗卫生救治措施;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县和县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县救援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领导和指挥救援专家组、救援机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符令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ⅱ级响应:
①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启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②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县启动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③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重大事件(ⅱ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ⅱ级响应行动
县救援领导小组接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对策和措施,供决策参考;指挥和协调救援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落实医疗卫生救治措施;根据需要及时派出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采取支援行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救治、转送伤病员,实施疫病现场控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县和县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和反馈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按相关规定,在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3.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ⅲ级响应:
①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县级专项应急预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较大事件(ⅲ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ⅲ级响应行动
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接到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救治伤病员,实施疫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及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省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
4.ⅳ级响应
(1)ⅳ级响应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ⅳ级响应:
①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
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②其他符合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一般事件(ⅳ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2)ⅳ级响应行动。
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接到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需要进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现场救治行动,组织专家对伤病员及救治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同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有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情况。
(二)现场救援及指挥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在启动本方案后,迅速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伤病员的救治和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等行动。在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行动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意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响应级别和事发地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实际需要,设置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事发现场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使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紧张有序进行。本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的主要或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现场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裸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2.转运伤员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作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 收伤病员。
(三)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情况组织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开展卫生学调查和评价、卫生执法监督,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四)信息报告和
急救分中心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现场救援指挥部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现场救援指挥部、承担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每日向县卫生局报告伤病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卫生局要及时向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县卫生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信息工作。
(五)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完成,伤病员在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救治,经县或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保障措施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机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是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卫生局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
(一)信息系统
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卫生应急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医疗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以及卫生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二)急救机构
根据保障人口和医疗救治的需求,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配合建立由市急救中心和县急救分中心组成的急救网络。
(三)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
依托省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省人民医院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和市中心医院建立的化学中毒、核辐射应急医疗救治专业科室。
(四)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组建县综合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根据需要建立特殊专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县级队伍规模不少于30人。
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专业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必须报经县批准。
(五)物资储备
县卫生局提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
县经贸委负责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保证供应,保持出厂价格稳定。
(六)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应由县承担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所必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工作。
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县财政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或给予补助。
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医疗急救分中心或相关医疗机构支付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县财政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县的决策对医疗卫生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各类保险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加人身、医疗、健康等保险的伤亡人员,做好理赔工作。
(七)交通运输保障
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县交通局要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通畅,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县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八)其他保障
县负责维护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县科技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工作,组织科研力量开展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检测技术、药物研发及应用中的科技问题。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和质量监管,参与组织特殊药品的研发、生产。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民兵预备役,组织力量和装备,参与和支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六、公众参与
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应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七、附则
(一)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方案制定与修订
本方案由县卫生局负责制订,报县批准后实施。各乡镇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本方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三)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应急处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预检分诊及发热门诊接待就诊患者时,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严格按程序处置并及时上报。
1、对来自疫区,与有发热伴咳嗽或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者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其他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登记后,无异常者可实施居家医学观察,并告知其注意事项。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送指定场所实施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情况下,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人员及与其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直接接触过甲型H1N1流感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环境或物体的人员;
现场流行病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确定的其他密切接触者;
3、既有流行病学史,又有症状体征者,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组织会诊,并立即在有防护情况下,由专用救护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诊断流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逐级会诊制,一旦发现可疑病例,要立即上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指派县级专家组、流行病学调查组会诊,明确初步诊断;并逐级上报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市、省专家组会诊及病理学检查确认。
(三)转运流程。。
五、医疗救治工作要求
。
(二)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再次组织开展全员防病业务知识的培训和演练,尤其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的强化培训和演练,培训内容包括预检分诊,发热病人的甄别及鉴别诊断,甲型H1N1流感流行特征、治疗、报病流程及消毒防护等,要注重培训效果,确保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诊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社会宣传和引导,消除群众恐慌心理。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规范发热门诊,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做到分区合理、标识醒目,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对发现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人员,应登记造册,并报告县疾控中心。
(四)全县已统一设置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派员参与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工作的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务必确保本单位参与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工作的医务人员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各机构要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和服务等相关工作,确保配合支持医学隔离观察工作及时有序开展。
(五)严格消毒隔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人感染猪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09版试行)》和《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2009年试行版第一版)》要求,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消毒和医务人员防护,尤其重视对预检、发热门诊等重点区域的感染控制,防止院内感染和疫情扩散。
(六)做好应急值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坚持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主要领导、县专家组成员和相关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医疗应急队伍保持24小时待命,确保快速有效的处置与人员调度安排。县卫生局将对医疗机构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抽查。
【关键词】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
investigation on status of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capacities of hospitals in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beijing zhang hui,huang jianshi,l zhongquan.national center for tuberculosis control and prevention,chinese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beijing 100050,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understand the status of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capacities of hospitals in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beijing.methods one hundced and fiftythree secondary and tertiary care hospitals in beijing were surveyed by a standardized questionnaire.data related to hospital human resource and beds,emergency plan,laboratory diagnosis capacity,medical treatment procedures and stockpiles of drugs were collected.results responses were received from 87.6% of 153 hospitals surveyed.96.3% of hospitals surveyed reported the emergency group established.surgery beds accounted for 8.5% of all the licensed beds.93.3% of hospitals surveyed had emergency plan and none of them reported a laboratory able to isolate and identify all 15 kinds of pathogens(vibrio cholera,infectious diarrhea,staphylococcus,salmonella,meningococcus,organic phosphorous pesticides,brucella,influenza viruses,anthrax,h5n1 bird flu viruses,yersinia pestis,japanese encephalitis virus,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tetramethylene-disulfone tetramine,and botulinum toxin).18.6% of the hospitals surveyed had medical treatment procedures for all 15 kinds of diseases.5.2% of them had stored specific drugs for treatment of 16 kinds of diseases(plague,cholera,human h5n1 bird flu,meningococcal meningitis,japanese encephalitis,anthrax,influenza,brucellosis,infectious diarrhea,acute organophosphorus poisoning,staphylococcal food poisoning,salmonelleae food poisoning,tetramethylene-disulfone tetramine poisoning,botulinum toxin poisoning,and cyanide poisoning).conclusion hospitals’ medical treatment capacities for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should be improved.
key words: hospital; public health emergency; medical treatment
医疗救治体系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医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防治机构和最先感知部门,是事件受害者就医的首要场所,医院应对能力直接影响着整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2〕。为加强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在2003年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疫情之后,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建设方案》,并投入5 325万元支持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3〕。为了解北京市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能力现状,于2004年11月~2005年3月对北京市医院的医疗救治能力进行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北京市18个区县的各级医院(不含所属医院)153家,其中134家医院完成问卷调查,应答率为87.6%。
1.2 方法 自行编制调查问卷,通过信函方式将调查问卷发至各医院医务处(科),由医务处(科)负责召集院内的相关人员分别回答问卷内相关调查内容。问卷主要内容包括医院的基本情况(人员及床位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组建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对可能引起突发突发事件的致病源的实验室检测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措施和应急药品储备等。
1.3 统计分析 应用foxpro 6.0软件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1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 果
2.1 应答医院基本情况 134家应答医院中,综合医院78家,占58.2%;非综合医院56家,占41.8%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3.6%,急诊科、传染病科和感染管理科医护人员分别占医护人员总数的6.0%,2.2%和0.7%。已成立专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的医院占96.3%;医院急诊科床位、加强护理病床和隔离病床分别占床位总数的2.9%,1.5%和1.9%;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时能增加应急床位的医院为79.8%,共能增加4 700张,占所有应答医院床位总数的8.5%。其中小汤山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和北京佑安医院等4家医院共能提供应急床位1 582张。
2.2 应急预案(表1) 应答医院中,报告已制定至少1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医院为93.3%,已制定重大传染病疫情、自然灾害、重大职业中毒和生化或核辐射等10类突发事件所有应急预案的医院仅为10.4%。表1 北京市134家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3 实验室检测能力(表2)表2 北京市134家医院实验室检测致病源能力情况
2.4 医疗救治措施(表3) 备有15种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疾病或中毒治疗方案医院为18.6%;至少备有1种的医院为82.8%,制定有治疗sars、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葡萄球菌和沙门菌食物中毒和人类h5n1禽流感的治疗方案的医院在50.0%以上。
2.5 应急药品储备 医院至少应储备有治疗患某种传染病或中毒情况30人7 d的药品量,包括治疗鼠疫、霍乱、人类h5n1禽流感、sars、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流行性乙型脑炎(乙脑)、炭疽热、流行性感冒(流感)、布鲁菌病、感染性腹泻、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毒鼠强中毒、肉毒杆菌毒素和氰化物中毒等16种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传染病或中毒的特效药物。调查结果显示,储备有治疗感染性腹泻、流行性感冒(流感)、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和sars常规药的医院在70.0%以上,储备有治疗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流脑和乙脑治疗常规药的医院为57.5%~67.9%,储备有治疗霍乱、人类h5n1禽流感、毒鼠强中毒、鼠疫、布鲁菌病、炭疽热和肉毒杆菌毒素治疗常规药的医院为29.9%~42.5%,储备有治疗氰化物中毒特效药的医院仅有9.7%;储备一定数量治疗所有以上16种疾病和中毒特效药的医院为5.2%。表3 北京市134家医院疾病治疗方案制定情况
3 讨 论
充足的人员和床位是医院应对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的必备条件〔4〕。本文结果显示,目前北京市大多数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只能提供少量的应急床位,能提供应急床位最多的4家均为北京市确定的集中收治sars患者的定点医院〔5〕。本文结果提示,北京市二级和三级医院在床位满员时,至少还能接纳4 700名突然增加的病人,其中可接收传染病人1 582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尤其是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医院要临时打破常规,调集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来积极应对。要想在短时间内有条不紊地调集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院必须提前制定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6,7〕。目前,北京市93.3%的二级以上医院至少制定了应对1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定有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医院最多(93.4%),而制定有生物、化学、核辐射等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医院最少(18.7%)。由此可见,各医院在应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急预案准备方面做得较好,也说明sars暴发流行后,医院增强了应对传染病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疫情的意识,而对于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准备还不够。
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当前北京市各医院对sars、流行性感冒、感染性腹泻等疾病的防控工作比较重视,虽然以往监测数据表明,北京市鼠疫、炭疽热、布鲁菌病和肉毒杆菌毒素中毒发病不多,但考虑到这几种疾病的致病源均容易被用来作为生物恐怖袭击的物质〔8〕,因此,也应该重视对此类疾病的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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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谭晓东.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控制[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1建立军地联动组织指挥体系
在与被保障单位早期接触中,我们发现被保障单位个别领导存在不会发生核事故的侥幸心理,对应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不够重视,甚至认为我们所做的工作会干扰其正常生产秩序。一旦发生核事故,如何快速反应、准确判断、超前预测、综合协调,如何求得被保障单位主动配合,充分发挥保障行动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实现指挥与保障、管理与医学救治的有效联动,成为应急医学救援工作必须突破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和相关部门通过沟通、协调、统一思想,强化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建立了紧急状态下军地首长集中办公、卫勤力量快速救援、医院科室随时待命、前线后方有效互动、高效灵活的军地联动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组织指挥体系。
1.1建立联合应急医学救援指挥预警系统成立了
由被保障单位保卫、研究所所长、职工医院院长,计量环保处和我院院长组成的指挥预警组织机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掌握重点地域卫生基本情况,监测重要地区环境核危害因素,进行健康状况和危险评估及预警预报。采用适当监测方法测评核危害水平,并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强化核事故监测预警能力。
1.2建立权威高效的应急医学救援组织指挥机构
按照军地联动、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建立高效军地联动的应急医学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核事故发生后,由被保障单位逐级上报至国家核应急指挥中心,由该中心与总后卫生部联合进行应急医学救援指挥,按照军地“两条线”下达应急医学救援任务。
1.3建立集成共享的应急医学救援指挥平台
建立军地联通指挥网络,设置相应权限,制定保密密语,相应指挥命令。负责确定核应急状态等级,进入和终止应急状态,统一指挥本单位的核应急响应行动;接受上级核应急指挥机构的监督指导;负责核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传递、通报、报告和下达指令;组织医学救援工作等。
2建立军地联动训练体系
在核事故现场,医院救援队如何与被保障单位组织紧张有序的医学救援[2],这关系到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工作的成功与否。这需要有详实、可行的联动应急医学救援预案,并进行反复训练和磨合。为确保出动快、到位快、医学救治快,我们应从科学统筹卫勤资源、合理区分医学救治任务、及时转换工作重心等入手,建立军地联动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训练体系。
2.1制定联动应急医学救援预案
我院与被保障单位联合制定了《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军地联动指挥机构达成方案》《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军地信息互通方案》《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联合演练方案》等预案。预案对军地联合指挥机构建立、指挥权限和责任区分、指挥程序明确、医学救援信息交流、医学救援力量动用和协同等操作性较强。结合实际情况,我们走出了一条“边摸索、边建立、边运行、边完善”的路子。修订完善了《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队抽组方案》《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卫勤保障计划》《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二级救治床位腾空计划》等预案。针对医学救治任务、空间布局、医学救治流程、物资筹措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确保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等。
2.2针对应急医学救援弱项展开联合训练
平时各单位自行组织应急医学救援演练相对容易,但联合救援中单位与单位、组与组、个人与个人间的分工、配合成为了应急医学救援的弱项,加强军地联合演练,是提高救治效能的主要手段。我院与被保障单位每年设置带有实战背景的联合应急医学救援演习课目,深入被保障单位厂区内,设定模拟伤员,练指挥、练协同、练融合,练侦检、练洗消、练救治,提高军地联动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的快速反应、远程机动和保障能力[3]。
2.3针对应急医学救援重点明确联合救治流程
通过联合训练,明确医学救援重点,即一体化医学救治流程。核事故发生后,被保障单位的应急消防车、救护车、防护工具发放车、警车均应在指定位置待命,辐射防护医疗救援组对受沾染伤员经洗消后分检,无沾染伤员后送至职工医院。同时我院根据指令做好随时出发准备,物质装车、人员到位待命、床位腾空。随着伤员数量的不断增加,厂方辐射防护医疗组力救治时,应及时上报应急办,协调我院开展医学救援。我院接到上级命令后,应迅速到达指定地域,到达现场后,我院领导应加入核事故指挥组。由核事故指挥组确定我院医学救援队于何处展开,与厂方救援组各自通过伤员流,还是共同完成现场侦检、分类、洗消、救治和后送工作。保证顺利开展一级联合医学救治和二级后送至我院本部的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核事故应急事件,可迅即形成保障能力。
3建立军地联动力量体系
被保障单位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力量主要依靠厂医院,其专业医学人才有限,救援设施、设备缺乏,病房不足,难以单独完成医学救援任务。而我院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力量中的一级救援队,缺乏供电、供水设备等,单独完成医学救援任务也存在一定困难。为此,我们建立了军地联动的医学救援力量体系,把建设重点放在保障上、突破难点放在应急上、检验标准放在战斗力上,达到“1+1>2”的效果。
3.1贴近任务需求强化硬件
根据承担的应急医疗任务和医疗救援需求进行准备。我院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援队和被保障单位医疗救援组,根据各自的任务,提出不同的建设要求和标准,配备相应的医学救援装备器材,进行相应的救援训练。根据我院应急保障的实际需要、核事故应急医学救治的规模,经过反复论证,按照“立足现有、结构合理、投入较少、效益较高、功能齐备、设施配套”的要求,投入40余万元,利用现有场地建成一个集理发室、内科急救室、外科急救室、粗洗室、精洗室、留样室、内照射侦检室于一体的二级救治洗消场。本着“土洋结合”“新旧结合”的原则,先后设计制造了液压装载车、轮式装卸载系统、核事故一级救治器材箱等,实现了标准化、箱组化、轻型化、便携化、野战化、系列化的适应医院任务需求,快速反应需要的器材保障。
3.2夯实素质基础,提高医学救援能力
我们和被保障单位分别或联合进行应急医学救援能力训练,包括组织指挥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机动能力、联合救援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等,以保证有效开展医学救援行动。依据统分结合、寓编实建的方法,调整人员、抽调骨干,做到了人员编组最优化、分队能力最大化。采取岗位练兵、比武竞赛、轮岗培训、训考结合等方式,选强配齐保障队伍。邀请军内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和专题讲座,编写了《核事故医学救治专业指导手册》,使救援队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就掌握了核应急医学救援的相关知识。通过反复设定核复合伤伤员进行救治演练,不断总结摸索救治工作规律,编写了《核应急医疗救援救治流程》,进一步规范了救援队员在救治过程中的口令和动作,使整个医学救治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到位,县成立以王军方副为组长、办副主任夏文清和县卫生局赵志新为副组长,并由、县督查室、县应急办和县财政、宣传、卫生、教育、环保、爱卫、质检、、药监、物价、工商、农牧等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准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应急准备工作开展。;2、物资储备组:由县、县财政局、县卫生局承担,负责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做好疫情处置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3、疫情监测组:由卫生局、农牧局、、商务局承担,负责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的监测和境外疫区来*人员的查寻和实施医学观察等,做好疫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4、督导检查组:由督查室、应急办、药监局、质监局、卫生局、爱卫办、文体教育局、物价局、工商局、环保局等承担,负责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应急准备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任务
(一)疫情应急处置准备。主要包括疫情现场应急处置的准备和重点区域环境消杀、消毒工作及患者医疗救治的准备。
1、疫情现场应急处置的准备:①制定下发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②组建疫情应急处置的流调、消毒、检测队伍,开展相关知识培训;③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样本的采集、运输、保管等的准备;④开展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疫情的主动搜索,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预警、研判;⑤指导开展对境外疫区来*人员实施医学观察;⑥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开展防治知识宣传。现场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县、乡两级均要在5月5日前到位。
2、重点区域消杀、消毒工作。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对所辖区公共场所集中式空调设施清洗消毒的监管,尤其是要组织人员对乡村、学校、托幼机构和车站、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排查登记,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四害”消杀和环境消毒的任务。爱卫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疾控机构做好疫源地消毒的各项准备工作。
3、患者医疗救治的准备:①下发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诊疗指南;②调查、整合全县医疗卫生人力、设备、药品等资源;③组建诊疗救治专家组,开展医疗救治培训工作;④确定县医院为全县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点收治医院,使其尽快符合收治患者的条件,同时规范接诊程序、患者诊疗方案等。⑤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主要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进行筛查。⑥规范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流程,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医疗救治的准备工作要在5月5日前到位。
(二)物资储备准备。县卫生局根据疫情应急处置需要,立即提交应急处置所需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现场处置器材等的储备计划,县、财政局立即确定购置计划,采取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尽快增加药品和物资的储备,县疾控中心要严格应急储备物资出入库登记和领取审批制度,确保疫情应急处置所急需。县将拨付专项资金,尽快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
(三)疫情监测工作。、卫生和商务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从境外疫区回*人员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报告自境外疫区返回人员情况。。县级疾控机构接报后,要立即规范医学隔离措施,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县农牧部门要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管理,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在强化县、乡、村三级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的同时,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日报告和网络直报的准备工作。。各乡镇也要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境外疫区来*人员的管理,落实好疫情的监测措施。
(四)下大气力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防治各类传染病的基础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活动,严格按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营造浓厚氛围的基础上,层层实行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经费、标准、考核等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彻底改善生活环境。
(五)督导检查工作。县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综合督查和专业督查相结合的办法,一是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其落实应急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应急物资的储备、宣传教育和疫情监测工作的开展等。二是对车站、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和人群聚集等重点部位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加强市场防控物资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和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全县防控甲型H1N1流感应急准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建立“两个机制”、严格“三个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以“救死扶伤、服务人民健康”为理念,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环境为目标,积极创建平安医院。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切实解决医疗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平安医院”。经过努力,力争达到“平安医院”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1、组织机构健全。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
2、医疗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执业行为,不超范围开展医疗项目,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刊发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不雇用“医托”,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3、医患关系和谐。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探索建立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平台,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自觉遵守卫生部规定的卫生行业纪律“八不准”。医疗纠纷明显减少并能及时妥善得以化解,严重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制止。群众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秩序、环境等综合满意率达85%以上。
4、职能有效发挥。充分发挥医院在“平安沙雅”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承担我县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救治任务,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健全急诊抢救制度,切实做好艾滋病、性病监测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医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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