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申请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申请人注意并且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然后,人民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人民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且立即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vod.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3988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