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看装修房屋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雇佣合同就由雇佣者承担。
一、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
1、雇佣关系中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具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2、雇佣关系中发生的纠纷按照民事争议处理,劳动争议的解决应该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3、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的。
二、劳动者在职期间有竞业限制吗?
劳动者在职期间有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者的忠诚义务是其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劳动者的忠诚义务包括在职期间不得与受雇佣企业竞争损害受雇佣企业利益。该义务属于劳动合同的默示义务,即使合同没有约定或规章制度没有明确也不可以违背。
三、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
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一般有以下区别:1、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而雇佣合同是以劳务供给本身为合同的目的;2、具体在主体地位、目的、债务不履行的判断标准、劳务专属性程度、风险承担者上有区别;3、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工作具有独立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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