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看守所可以带信出来。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间仍然享有通信权,可以给当事人写信。但是出于侦查需要,嫌疑人被关押期间的一切信件都要经过看守所警察的检查,凡是涉及案情或可能涉及案情的、或者可能影响嫌疑人情绪的信件,警察一般都不会交给嫌疑人。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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