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上,需要区分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不违反当地的限制性规定,则协议原则上有效。交易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协议原则上无效,无特别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此外,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个人属性,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可能获得这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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