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宅基地本身不可以进行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与村民身份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农村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法律分析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一、宅基地买卖
首先要明确的是,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此,农村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
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拓展延伸
宅基地交易,支付方式除了收款收据还有哪些选择?
除了收款收据,宅基地交易的支付方式还有多种选择。其中包括银行转账、支票、电子支付等。银行转账是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将款项从买方账户转入卖方账户。支票也是一种常见的支付工具,买方可以开具支票并交给卖方,卖方在支票到期日之前兑现。电子支付是近年来逐渐流行起来的支付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通过手机支付、互联网支付平台等进行交易支付。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双方应当确保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并保留相关支付凭证以备查验。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可进行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的身份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宅基地的买卖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卖给非本村人的交易是无效的。在宅基地交易中,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支票或电子支付等,但双方需确保支付方式的安全合法,并保留相关支付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对已经沙化的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投入的资金和劳力,可以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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