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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