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营山县水利电力建筑公司
绵竹市人民渠 24、25 支渠灾后重建工程两个项目四标段
工 作 联 系 单
需回复 □ 不需回复 □ 编号:营山[2010]变更01号 工程名称 联系主题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联系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测量,K10+400和K10+800处两处斗门受损,因设计图无此项目,为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故拟增加斗渠斗门2处。增加费用为33386.49元,请业主单位核实,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时按实结算。 附件: 承 包 人:四川省营山县水利电力建筑公司 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设计项目负责人: 日 期: 业主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绵竹市水务局 绵竹市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发展中心 业主代表: 日 期:
绵竹市人民渠 24、25 支渠灾后重建工程两个项目四标段 增加斗门2处 绵竹市水务局 日 期 审 查 编 制 2010年12月20日 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绵竹市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发展中心
四川省营山县水利电力建筑公司
绵竹市人民渠 24、25 支渠灾后重建工程两个项目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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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回复 □ 不需回复 □ 编号:营山[2010]变更02号 工程名称 联系主题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联系内容: 根据现场实际测量,由于设计渠道长度与实测长度不符,渠道K10+798至马尾河仅为80米,为了与马尾河相接,根据现场情况,拟增加建设长度80米,即桩号至K10+878。增加费用为18674.67元,请业主单位核实,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时按实结算。 附件: 承 包 人:四川省营山县水利电力建筑公司 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设计项目负责人: 日 期: 业主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绵竹市水务局 绵竹市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发展中心 业主代表: 日 期:
绵竹市人民渠 24、25 支渠灾后重建工程两个项目四标段 在K10+798后增加80米沟渠施工 绵竹市水务局 日 期 审 查 编 制 2010年12月20日 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绵竹市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发展中心
四川省营山县水利电力建筑公司
绵竹市人民渠 24、25 支渠灾后重建工程两个项目四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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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回复 □ 不需回复 □ 编号:营山[2010]变更03号 工程名称 联系主题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联系内容: 经现场勘查,设计图中1000平方米房屋建筑,拟用于管理用房,现场管理用房完好且不影响施工建设,拟保留原房屋。故取消对房屋的建设。减少费用为94000.00元,请业主单位核实,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时按实结算。 附件: 承 包 人:四川省营山县水利电力建筑公司 项目经理: 日 期: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设计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设计项目负责人: 日 期: 业主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绵竹市水务局 绵竹市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发展中心 业主代表: 日 期:
绵竹市人民渠 24、25 支渠灾后重建工程两个项目四标段 取消200平方米房屋建筑建设(暂估价) 绵竹市水务局 日 期 审 查 编 制 2010年12月20日 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绵竹市水利工程灌溉管理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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